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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9000辆交通违法车被销毁 瞬间被碾成废铁

来源:星辰在线     201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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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交警:这些车因被扣留超期未接受处理

  长晚集团滚动新闻10月11日长沙讯(记者 小刘军 实习生 周驰宇)今日,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各区开展对因交通违法被扣留超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的销毁工作,将半年内交警部门在涉牌涉证专项整治、以及其他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中扣留的9000辆摩托车以及4辆小车进行集中处理。

  目击:报废车瞬间被碾成废铁

  上午9时,交警部门首先在芙蓉区交通违法车辆滞留中心开始了车辆的集中销毁工作。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批违法车一排排停放在停车坪内,大多数已锈迹斑斑。工作人员将车辆的车牌号和发动机号等核对完毕后,一辆黄色挖掘机驶入停车坪,首先对一辆白色捷达小车进行销毁。挖掘机的长臂重重砸向小车顶部,瞬间,小车就被砸成了一堆废铁。之后,交警部门又对摩托车进行了销毁。

  法规:超期滞留车辆会被公开销毁

  据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科长任培罗介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旦车辆因违法被交警部门扣留后,驾驶员应当持驾驶证、行驶证等合法手续,到辖区交警大队接受处罚。逾期不接受处罚的,交警部门将公示。经公示仍不来处理的,交警部门已经形成了每半年销毁一次机动车辆的制度,将会同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对这些超期滞留车辆进行公开销毁。2006年以来,长沙已依法公开销毁各类交通违法摩托车数万辆。

  提醒:交通违法车辆不收取拖车费

  任培罗说,对于交通违法车辆不收取拖车费,任何费用的收取都是根据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制定,每个停车场外也公布了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车主来认领车量时,要看清楚收费标准。他提醒相关车主,“车辆销毁并不代表交通违法以及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当事人仍需要到相应执法大队进行交通违法以及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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