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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集中销毁296辆报废车辆

来源:星辰在线      201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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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现场



  11月23日,株洲石峰交警大队对报废机动车辆进行集中销毁,296辆已达到报废年限的老、旧车辆被强行解体。被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当中包括小型汽车7辆、摩托车289辆。

  机动车辆的各种机械部件由于长期磨损,安全系数会随之降低,达到使用年限的报废车上路行驶,犹如一颗定时炸弹,会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在报废车辆销毁现场,石峰交警部门负责人介绍,通过对报废、拼装等违法车辆进行依法公开销毁,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不驾乘报废、拼装车、不购买无手续车、不购买组装、拼装车。(记者 张水湘 通讯员 陈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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