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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城红绿灯:海口11月查处摩托车违法5100余起

来源:海南特区报     2010-12-7
  警方传真
  
  海口11月查处摩托车违法5100余起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加强摩托车管理,海口交警支队加大郊区乡镇摩托车整治行动和城区摩托车退市整治工作的力度,组织警力严厉查处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无证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11月1日至30日,共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5100多起,查扣摩托车3803辆次、三轮车360辆次,查处无牌无证摩托车400起、无证驾驶摩托车225起、不戴安全头盔342起、违法入市763起、未年审342起,查处拼装摩托车111辆、报废摩托车133辆。

  此外,11月海口市共发生摩托车交通事故87起,与去年同比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三降一升 ”,事故起数下降55.6%,受伤人数下降64.3%,死亡人数下降200%,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3.2%。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三大措施重点整治摩托车违法行为

  为更好地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交警支队主要采取了三大措施:

  一是组织路面大队警力,以设卡盘查与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其间,美兰大队采取高峰站岗、平峰巡逻整治与设卡整治的方式,在海甸岛、海府路等路段严查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共查扣摩托车728辆。龙华大队组织警力在龙昆北、万绿园、滨海公园等路口路段,于每天上下班高峰时间段重点严查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共查扣摩托车741辆。秀英大队重点加强秀英大道、高架桥等路口的交通管理,以及西站路段与秀华路的巡逻管控,共查扣摩托车487 辆。琼山大队在琼州大道、红城湖路、中山路等路段固定设立4个摩托车整治卡点,查扣摩托车368辆。特勤大队在青年路、龙昆南路等“三车”违法较为严重路段开展设卡整治与不定点巡逻,查扣二轮摩托车465辆次。高郊大队三门坡、永兴、大致坡、灵山四个中队联合当地派出所对辖区农村摩托车、农用车进行整治,共设置整治卡点4个,查扣摩托车26辆。

  二是联合海口市公安局各警种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统一清查行动。11月10日、11日两个上午,支队根据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联合各单位警力,多警种、多部门在市区范围内大力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统一行动,严查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查扣摩托车1184辆、机动三轮车28辆、电动自行车318辆、汽车32辆,行政拘留无证驾驶7人。

  三是联合特警支队、海口警备区开展军警联勤行动,于11月4日至10日、11月17日至23日两次开展军警联勤行动,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对摩托车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并配合警备区纠查军警车辆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其间,共出动警力2300人次,设立联合整治卡点10个,开展联合整治行动52次,教育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162起,查扣汽车191辆、摩托车2528辆、机动三轮车200辆、电动车226辆。

  海口交警**完成市长论坛交通安保工作
  
  2010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 ,第六届泛珠三角省会城市市长论坛在海口市召开,海口交警支队积极部署开展各项交通安保工作,严密部署各项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具体安保措施,其间共出动警力744人次、巡逻警车86辆次、拯救吊车12辆次、先导车5辆,设置交通安全检查卡点1个、巡逻组1个,交通引导标志牌50块,其中大型文字引导标志牌6块,“慢”、“限速30” 、“禁止停车”等标志牌44块。

  安保工作期间,支队按照既定方案部署,按实名制落实岗位安排,全体安保执勤人员在支队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发挥连续作战精神,克服执勤时间长、时间跨度大等困难,坚持路面一线执勤,尽心尽力落实各项交通安保工作措施,**完成此次市长论坛的各项交通安保工作任务。

  美兰大队一周查处交通违法1020起
  
  本报讯 2010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美兰大队在交通整治期间,共出动警力896人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起1020起。其中查扣三轮车11辆、电动三轮车3辆,二轮摩托车共36辆,查处超载30%以下34起,查处乱停乱放车辆105辆,查处酒后驾驶10人;醉酒驾驶3人。

  11月30日21时30分许,美兰大队民警在长堤路-白龙北路路口进行酒后专项整治,在整治过程中民警舒顺发拦查了一辆琼AV6373小型轿车,经测试当事人黄梓炎(男,30岁,海南海口市人)体内酒精含量为120.2毫克/100毫升,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给予拘留15日,处15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月。

  11月30日20时许,美兰大队民警在文明东路-长堤路段进行酒后专项整治,在整治过程中民警韦汉团拦查了一辆琼AB6947小型越野客车,经测试当事人黄兴敏(男,45岁,湖北省恩施市人)体内酒精含量为59.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暂扣驾驶证6月,处300元罚款。

  11月30日20时10分许,美兰大队民警在和平北路-白龙北路进行酒后专项整治,在整治过程中民警刘洋拦查了一辆琼A9BZ59小型轿车,经测试当事人卓进盛(男,43岁,海南省海口市人)体内酒精含量为29.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暂扣驾驶证6月,处300元罚款。

  12月1日21时33分许,美兰大队民警在文明东路-长堤路进行酒后专项整治,在整治过程中民警刘名宇拦查了一辆琼A0JZ08小型轿车,经测试当事人周亚忠(男,47岁,海南省海口市人)体内酒精含量为56.1毫克/100毫升,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暂扣驾驶证6月,处300元罚款。

  12月1日17时10分许,美兰大队民警在人民大道-海堤路段进行机动三轮车专项整治,在整治的过程中民警陈成雄拦查了一辆无牌号的正三轮摩托车,经检查当事人周国为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大队民警依法给予暂扣车辆,处200元罚款。

  行路指南
  
  海口市内15路段施工
  
  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近阶段海口市内共有15处路段正在施工:东环铁路站台城西站(南海大道汽车南站段)、秀英站(南海大道与海榆中线交叉路口往西500米) 、长流站(南海大道与火山口交叉路口往西1000米)、长滨路与滨海大道交叉路口至与长新路交叉路口、五指山南路延长段、海秀东路、海甸五西路、博爱南路、博爱北路、文明西路、文明中路、滨河路、红城湖路、滨海大道与玉兰路交叉路口至与世贸北路交叉路口、滨海大道与海港路交叉路口至粤海大道交叉路口。

  交警提醒市民:以上路段正在施工,容易造成交通拥堵,请过往车辆注意行车安全,按交通指示牌或现场执勤民警指挥行驶,也可以提前绕行,请过往车辆小心慢行。

  举案说法

  发生事故未避险

  司机被撞身亡负主责
  
  2010年9月20日22时许,海文高速公路33KM+ 900M路段处发生一起三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当晚,严居学驾驶小轿车载着三个朋友从文昌开往海口。22时,当他行至海文高速公路33KM+ 900M路段时,突然发现前方一辆小轿车从紧急车道驶入行车道,严居学撞上了该车的后尾部,车上乘客均受伤,两车严重损坏。正当几人下车调解时,吴毓礼驾驶小轿车往海口方向行至该路段。由于严居学和对方司机王磊均没有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吴毓礼直到近处才发现严居学的车停在行车道上,他马上刹车并向左侧的超车道避险,在此过程中不慎将站在左边的严居学撞倒在地。这时,吴毓礼又看到停在超车道和行车道之间的王磊的车,吴毓礼驾车往右避让时,该车的左前部又碰撞上王磊车的右后尾部,并一直冲进右侧路沟才停下来。事故发生后,严居学受伤,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三辆小车均有损坏。

  根据交警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结论、当事人陈述及证人证言等证实:此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是当事人王磊驾车从紧急停车道驶入行车道时影响行车道上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原因之二是当事人严居学和当事人王磊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和未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严居学又没有按规定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另一方面原因是当事人吴毓礼未能按照操作规定安全驾驶。

  当事人王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的,变更车道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的规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

  当事人严居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的规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

  当事人吴毓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

  综上所述,交警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之规定,一、王磊与严居学双方发生的交通事故,认定王磊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严居学无事故责任;二、严居学和吴毓礼双方发生的交通事故,认定严居学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吴毓礼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三、吴毓礼与王磊双方发生的交通事故,认定王磊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吴毓礼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看看谁交通违法
  
  最新违法记录

  看看有没有你
  
  由于交通违章信息录入系统需要一定的时间。许多车主在违章之后,不能立即在网络上查询到。海南特区报联合海口交警支队,将被电子警察抓拍的车辆最新违章记录,尚未进入网络、语音查询系统的信息进行刊登。
  
  违法时间 违法地点 违法车牌交通违法种类
  
  12-01 17:13 国兴大道-琼山大道交叉口 琼E09232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12-01 17:01 海府路-红城湖路-琼州大道 琼AF5313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12-01 16:53 长途西站路口 琼AQ8167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12-01 12:57 长途西站路口 琼AY7220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12-01 12:55 国兴大道-琼山大道交叉口 琼AA5108 逆向行驶

  12-01 11:55 海府路-红城湖路-琼州大道 琼AW7575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12-01 11:58 海府路-红城湖路-琼州大道 琼AF3541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12-01 11:57 中山南路-凤翔西路交叉口 琼C26640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违法车牌交通违法种类:遇停止信号停在停止线内或遇停止信号停在路口内
  12-01 17:29 金龙路-玉沙路交叉口 琼AQ5881

  12-01 17:27 解放路-新华路交叉口 琼AZ2803

  12-01 17:26 解放路-新华路交叉口 琼AB2639

  12-01 12:06 解放路-新华路交叉口 琼AE0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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