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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销售额已累计267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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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家电下乡”政策在兴安盟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农牧民的积极响应。截止2010年7月31日,兴安盟已累计销售“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产品48685台(件),销售额达到26,737万元,农牧民享受国家政策补贴2,638万元,综合兑付率达到了92%。其中:“家电下乡”补贴产品共销售41972台(件),销售额为8,050万元,农牧民享受国家政策补贴938万元,补贴资金兑付率达到了91%;“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产品共销售6713台(件),销售额为18,687万元,农牧民享受国家政策补贴1,700万元,补贴资金兑付率达到了93%。

  2010年,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力度,对补贴范围、补贴时间、补贴产品格局以及补贴标准、额度等都做了大幅调整。为此,我们于2010年8月4日“全盟财政商贸工作会议”上专门对“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要求各旗县市严格掌握国家政策界限,规范工作程序、简化补贴申报手续,确保广大农牧民在第一时间拿到补贴资金。截止2010年7月31日,兴安盟财政局已累计拨付“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补贴兑付资金3,821万元,保证了兑付资金的及时到位,方便了广大农牧民更好地享受国家的惠民政策,调动了广大农牧民购买“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的积极性,使得购买力和兑付率都得到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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