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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50万辆电动车超8成不合格

时间:2013-8-27 9:30:41 文章来源: 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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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重超40公斤或最高时速超20公里都不能上路,深圳50万辆电动车超八成不合格

    现状

    车行为赚钱贩卖超标车辆

    “交警局一直在查处各式各样的违章电动自行车,不过对于超标车还并未直接进行查处。”市公安局交警局禁摩限电办交警陈云表示,虽然并未开展全市严查超标电动自行车行动,不过交警局各个大队每天检查中都发现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

    24日上午,记者跟随南山交警大队在桃园地铁站附近查处,同行交警表示,大队每次常态整治均能发现超标电动自行车。上午10时,一名年轻女子被交警查处后异常气愤,表示自己并没有违规上路。“我没有拉客,这车就是我上下班自己开的,干嘛要罚我?”交警便表示其在违禁道路行驶。并提醒尽量不要开这种车身超重以及车辆最高时速达到60公里的超标车辆后,女子奇怪地表示自己的车辆买时就是这样。“我的车又没有改装过,在车店购买时就是这样,不让我开干嘛当时卖给我?这不是坑我吗?”

    “一些车主在被我们查处后都提出这种问题,不过按照相关规定,这种车辆的确是不允许上路的。”交警表示,虽然深圳禁止贩卖超标车辆,不过一些车行为赚钱仍在贩卖,导致交警执法困难。“因为超标车比较受市民的欢迎,这些车行为了能多赚钱,所以一直在贩卖。”

    根据国家1999年颁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标准,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重量超过40公斤、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超过240瓦、电池电压大于48伏、不具有脚踏功能的电单车属于违规车辆。

    调查

    超八成电动自行车不合格

    情况真的如同交警所说吗?记者暗访了多家电动自行车售卖点,发现几乎所有贩卖点都有超标车辆。

    24日下午,记者来到深圳下梅林市场,发现里面有多家电动自行车店铺,而各式各样的电单车也随意摆放在马路两边。记者在调查后发现,店铺摆放车辆超过一半不符合国家标准。

    15时30分,记者走进一家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商铺后,发现店内多数车辆都有超重、最高时速超标的现象,其中一辆最高时速居然达到65公里。在询问车辆是否超标时,店内两名销售人员眼神闪烁,表示超标车辆并不对外销售。而对于记者的其他提问也是简短回答。

    随后,记者又来到另一家铺面,得知记者想要购买电动自行车后,店主刚开始较为谨慎,一番交谈后便向记者推荐车辆。“放心,这两种车都有合格证的,这可以保证的!”记者发现店主推荐车辆的车时速最高65公里,于是问这两辆车是否可以上路时,店主显得有些犹豫,几秒钟后推荐选择另一种,“这种车辆轻便,而且是锂电池的,符合国家标准,上路绝不会被查。”

    “根据我们调查,深圳50万辆电动自行车超过八成都是不合格的。”陈云表示。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款规定,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未在显著位置张贴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公告,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0元罚款。

    措施

    9月我市或严查超标电动车

    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行驶时速普遍超过20公里,部分甚至达到60公里以上,安全性能差;同时,电动自行车使用者闯红灯、争道抢道、不按车道行驶、任意穿插等违法行为突出,事故发生率较高。

    陈云介绍,由于电动自行车使用者“人无证、车无牌”,多数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驾驶技能较差(包括部分在校学生),导致事故发生率较高。据交警部门统计,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死亡事故占全年死亡交通事故的20%,占伤亡交通事故近40%,其中多数事故还存在伤者难以得到足额赔偿和有效治疗。“市内很多起交通事故都是由超标电动自行车引起的。”他表示。

    “其实我市从2013年6月10日起,就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经举报或检查发现仍销售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处罚。”陈云表示,超标电动自行车由于车辆本身超重超速,导致车辆制动以及多个性能均受到影响,很容易引起交通事故的发生。

    陈云告诉记者,根除超标电动自行车仅仅靠交警部门是无法解决的,必须要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才能根除。“就像很多市民投诉的那样,现在很多店铺出售的车辆就不符合标准,而我们只能查路面行驶的车辆,对于店铺内车辆是没有执法权的。”

    记者了解到,市公安局交警局有望在今年9月起开展严查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行动,禁止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上路,一旦查出违反者将严惩。“一般超标车和合规车辆的性能并无很大差别,希望市民今后出行可以选择合规电单车或自行车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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