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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5条路段8月起禁行营运摩托及三轮

来源:聊城新闻网      20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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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聊城交巡警支队发布公告,从8月1日起,城区5条主干道禁止营运机动两轮摩托车及三轮车通行,违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城区非营运的此类车辆该如何处理?又该如何区分车辆是否属于营运范围?对此,记者进行了相关调查。


  摩托和三轮只能跑外围?

  为了改善城区交通秩序,提升聊城城市形象,市交巡警支队根据聊城市政府《关于依法取缔非法营运车辆的通告》下发了通告,从8月1日起,禁止机动两轮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助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在东昌路、柳园路、兴华路、振兴路、花园路通行,违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
20日,记者在城区几条重要路段都发现了禁止机动两轮摩托车及三轮车通行的标志,但由于此项政策还没有实施,很多市民并没有注意到。

  如果禁止此类车辆在这些道路通行,那么使用此类交通工具的市民,基本上只能够在聊城外围骑行。

  对非营运车辆能否放行?

  城区几条主干道的标志上写的都是“禁止驶入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并没有标注是针对营运车辆还是非营运车辆,不少日常使用此类交通工具的市民都担心以后不能再上路。

  聊城市民刘先生说,家和单位都在东昌路上,自己平时骑摩托车上下班,如果不能骑摩托车上东昌路,那将对自己的生活造成很大不便。“交警整治营运摩托车和三轮车没有错,但如果连我们骑摩托车上下班都要禁止,就不太方便了。”刘先生说。

  一位经常骑电动三轮车接孩子的李女士也表示,因为自己年龄有些大,骑两轮电动车根本接不了两个孩子,“能不能对我们这些用来接送孩子的三轮车放行呢?”李女士表示。

  符合条件车辆可办通行证

  城区秩序大队政委邢蕴红说,目前涉及交通管制的各路口,相关禁令标志正在安装之中,标志上面并没有标明主要针对营运车辆还是所有车辆。为了体现人性化管理,交警将对居住地、工作单位在管制区域内的摩托车驾驶人,接送孩子上下学的三轮车制发通行证。

  邢蕴红表示,居住地、工作单位在管制区域内的摩托车驾驶人,接送孩子上下学的三轮车车主,可以带着自己的驾驶证等相关证件以及单位或者居委开出的出行路线证明信,到城区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但周围乡镇前来市区打工的市民驾驶的摩托车,要尽量停放在市区周边,然后乘坐公交车进城,对于香江附近运货的证件齐全的机动三轮车,交警也会划定范围和路线。如果市民有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到路口交通岗亭交警处进行咨询。

  “对这些车辆进行管制也是为了城区的交通安全和顺畅,在依法办事的同时,我们也要人性化管理,最终的目的都是方便广大市民出行。”邢蕴红说。(樊庆辉 刁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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