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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7月起超标电动车无法落户

来源:云信网作者:综合
    电动车时代网消息,7月1日,大理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通过其官方微博@大理城市交警发布,自4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至今已完成第一阶段的集中办理。



   交警一大队通告,在今年7月1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含超标准电动车)可继续办理审核记载手续,在7月1日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予再办理审核记载手续,时间以合格证(出厂时间)和发票开具时间对应为准。标准界定仍以《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为准,现有符合技术性能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具有脚踏装置),其余不符合技术性能要求的则列为超标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车主应准备的相关材料: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动车的购车发票或者其他来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及产品有关技术参数说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若电动车合格证明丢失,请到销售处补开,如无法找到销售商的,请到小花园森工局大理州电动车商会进行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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