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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酝酿14年 电动车摩托化引质疑

时间:2013-7-19 9:46:41 文章来源: CNTV



    针对市民关心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广西日前发出新《管理办法》,规定电动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并需进行注册登记、取得号牌和行驶证后方可上路行驶。对于超标电动车则按照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限期淘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和销售。消息发出后,原本是电动车销售一条街的南宁中华路上80%的店面关门歇业,桂林40多万辆电动车自下月起也将面临不得不考取高额驾驶执照的风险。(综合新华网、广西新闻网消息)

    还记得2009年那场全民的“禁摩”大讨论吗?还记得此前电动车被“摩托”化时引发的强烈质疑吗?当时按照1999年旧国标的20/40标准,电动车被限定在20公里以内,但最终因为民众呼声和执行难度大等原因,被中央一再叫停。然而,时隔几年,这一落后国标换上“合格的登记、超标的考驾照”这一新马甲再次出山,并在全国迅速铺开:自今年以来除广西外,辽宁、福建、贵州、海南等地也纷纷发布了类似细则。电动车再次被摩托化的厄运似乎不可避免将再次上演。

    这种风声过后换马甲故技重施的案例似乎在中国并不鲜见,甚至已经成了部分机构和个人管用的伎俩,如官员被双规后在另一行政区域挂职上任,食品超标被曝光后换商标面市,企业负面报道后用正面大事件危机公关转移消费者注意力……如今,这一伎俩居然针对一个行业堂而皇之上演,由个体行为演变成一个由个别行政机构主导、对手行业操纵(有内部人士爆料,电动车新国标迟迟难产实与摩托车利益集团的政府公关有关)的全民事件,实属罕见。

    马克思主义曾用大量实践告诉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习近平主席也多次强调“违背实事求是会误党误国”,可想而知,一个国家标准的制定更应该首先符合时代发展、满足人们需要。旧国标在14年前诞生之初时确实功不可没,可经过那么多年发展,它早已经不起推敲,出台符合现实的新国标早已迫在眉睫。现如今广西等地所谓的新标准,实际上还是根据20/40标准,笔者不禁想问:换汤不换药,就算不在乎电动车每年的六七百亿产值,但是您是要置1.6亿车主、近50万人就业的民生需求于何地?据统计,目前上路的电单车80%都属超标(按照旧标准),都要被摩托化、都要纳入机动车管理,而不少城市已经禁摩,这无异于给全国1.2亿辆电动车下了一道生死符。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不合时宜、不顾民生的电动车旧国标及其马甲,引发了一波又一波的对抗局面。在改革开放的前沿省市广东省,先是深圳交警当众销毁3600余辆电动车广受质疑;紧接着湛江禁售超标车引发35万辆电动车无处售后,商家去留两难;后是深圳“禁摩限电”百日行动产生首例因第二次非法营运而被拘留者广受讨论;在珠海,一位电动车车主在被交警强收爱车后欲轻生跳楼……按照社会学家的说法,这些貌似硝烟弥漫的背后,实际上折射的是滞后标准与弱势群体民生民需、社会**的正面博弈。

    事实上,这种博弈早在2002年就开始了。当时北京首次尝试“禁电”,但三年后由于市民反对意见大等原因取消“禁电令”。此后,珠海、广州、东莞、温州、武汉、南宁、厦门、海口、沈阳等全国许多城市,都曾出台过禁止或限制电动车上路的政策,但各地“封杀”电动自行车的各种措施,要么广受争议,要么不了了之,实施效果不甚乐观。

    可以说,并不是“民”硬要与“法”对抗,而是落后标准实在难依;如果一定要硬性强制,不是以牺牲普通大众的民生幸福为代价,就是小老百姓们以“默默反抗”为答语。为什么一定要用反抗来换取民生幸福呢?古语教小孩尚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为什么一纸旧国标,14年来几经修改几经搁浅至今难产?电动车落后国标14年,别老用对抗来推动民生幸福,还有更多问题的答案,1.6亿车主都在翘首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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