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老旧摩托车 报废拖不得

来源:海门日报   吴璟        2012-9-19

  9月11日上午,城区交巡警中队民警在市区解放路执勤时,查获一辆上路行驶的报废摩托车。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后,将报废摩托车暂扣,稍后统一强制报废。

  据了解,2002年4月19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了《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第33号)。该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使用年限达到8至10年的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达到7至9年的正三轮摩托车应当报废。文件第四条规定,摩托车达到使用年限后,依据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检验合格的车辆,可延长使用年限,但延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当年11月11日,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厅、环境保护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使用年限达到9年的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达到8年的正三轮摩托车应当报废。

  根据规定,省两轮摩托车、轻便两轮摩托车从注册起9年到达报废期,如果车况较好,最多可延缓3年。因此摩托车从注册之日起最多使用12年,无论车况如何都要强制报废。记者采访时获悉,很多摩托车车主不是私自请人将摩托车切割分解了,就是将车当垃圾一样丢在偏僻角落不闻不问,更有“聪明者”将摩托车发动机号等车辆信息挫掉后,低价将摩托车卖掉牟利。虽然上述举动都暂时对报废车辆进行了处理,但公安车管信息系统上摩托车相关信息仍在。一旦后续发生问题,警方必将追查报废摩托车车主的法律责任。

  那么,摩托车报废手续该如何办理?记者了解到,车主只需带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行驶证,将摩托车(包含前后车牌)送到指定的报废厂即可。目前,我市唯一具有机动车报废资质的南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位于北海路188号北门(万众工业园区内),市民可以拨打电话81209600,咨询有关情况。

  据悉,回收公司收到车辆,完成相关确认工作后,会向车主支付车辆残值费用。目前执行的标准为:车辆排量在80ml以下的(含80ml),100元;80ml至125ml,150元。回收公司会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对车辆进行拆解,而后到车管部门办理车辆注销登记手续。数日后,车主会领到车辆注销证明。

  目前,一些车主存在观望心理,不愿办理车辆报废手续,甚至心存侥幸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达到报废期限的车辆上路,会受到严厉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同时对该报废机动车辆实施强制报废。

  交巡警提醒广大车主,报废车辆切莫随意转卖,一旦车辆上路行驶被查获,或是引发交通事故,将会给自己造成更多的经济损失,以致被追究法律责任。
扫描二维码关注e摩微信公众号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