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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禁限” ---深圳“限电令”问责
来源:电动车商情网 孙国宁 2013-4-19
电动车“禁限”一直是行业内争论不断的问题,21世纪是时代呼唤绿色环保的时代,要求人们更加注重居住环境和绿色环保,发展电动车辆无疑是符合绿色环保革命的需求。然而,作为节能环保的电动车的行驶却一在受到各方的争论。
“禁限”问题在电动车行业已经存在多年,社会各方也一直在“禁限”与“反禁限”之间争论不休。有人说禁限电动车是科技倒退,是干扰市场经济的行为;也有人说禁限电动车的理由是更安全。制定好的“禁限令”为何在实施一段时间之后又被“解禁”?“一禁了之”的简单社会管理思路,引发了社会强烈的质疑和批评。
前不久,深圳市颁发的一纸电动车禁令,又将拥有50万电动车的深圳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引发了民意对“一刀切”做法的强烈反对。未经听证、未考虑低收入群体需求的“一禁了之”背后是否是“懒政思维”在作怪?
怎样对待电动车,实际上是对城市管理智慧的一种考验。我国台湾地区,人口2300万,机车(摩托车)保有量2500万辆。但是,台湾不仅没有“禁”,更没有“限”。在任何一个停车场,都有专门的机车停车位,所有的机车停得几乎是一条直线。在任何一条马路上,机车自觉靠右边的车道行驶,不上人行道,不堵汽车的路,汽车则自觉地在内道排队前行。
我国电动车产业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已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发展成为规模庞大、配套齐全的产业经济体系。据统计,截至去年底我国电动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42亿辆,成为全球第一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保有量大国。然而,电动车数量的不断增长,诸多问题也随之出现。
近年来,因存在大量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横穿马路、抢道行驶、超速等违章行为,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与日俱增,使得电动自行车成为社会一再热议的对象,电动车的“禁限”也与此有很大的关系。笔者了解到,电动车引起的交通事故占所有交通事故的百分之三十,电动车闯红灯、超速行驶以及串道行驶则成为电动车违反交通规则三大主要现象。
随着电动车事故频发,国家及相关部门开始采取行动,整治电动车行业。相关城管交管部门选择了“一棍打死”限电法,就是查扣所有电动车,电动车不许上路。深圳满城风雨的“百日限电”行动闹得沸沸扬扬,早前时候的“毁车”行动,将3600辆电动车“付之一炬”,也激发各方口水仗。
那么事故的产生,到底是人的问题,还是车的问题,还是政策的问题?各方众说纷纭。
我说:人的问题
做个假设,假如每一位骑电动车上路的人都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抢道行驶,不超速行驶,还会出这么多的事故吗?还会产生“禁限”的说法吗?电动车不是自己在马路上跑,主要在于操控它的人。或许每一位违反交通规则的人都存在一丝侥幸心理,然而就是这种侥幸心理,才最终酿成灾祸。不少骑车人无视交通法规,明知故犯。还有些人根本没有安全意识,他们不管不顾要遵守一定的规矩,上路了就一个劲的跑,我行我素,旁若无人。我们也只能美好的做个假设,真正做到上述问题,让每一辆电动车都循规蹈矩的在路上行驶,关键还是得提高驾车人的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提高人们的自觉性。事故的产生更多的原因不在“车”,而在“人”。要降低事故发生率,与其取缔电动车,不如规范人的行为。
你说:车的问题
日前,在电动车新国标即将出台之际,老国标中时速20公里以上、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如何归类的问题,再次把电动自行车推到了**的风口浪尖。对此,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马中超表示,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要考驾照、买保险的说法是对新规的误读,发展15年来,电动自行车一直按照非机动车进行定位管理。
相比步行和普通自行车,电动车最大的优点就是速度快,是合适的中短途代步工具。而这个优点也恰恰成为其备受诟病的弊端。目前,电动车的设计时速可达40公里,而根据国家规定,其设计时速应该在20公里以下。因此,正规的生产厂家在产品出厂时,都会给车辆安装限速器,以保障驾驶安全。但很多消费者为了车子行驶得更快,在购买时就会拆除限速器,进而形成安全隐患。
他说:政策的问题
为了保证电动车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早在1999年,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就已经出台。
但是,这个“国标”已经实行了十多年,其还能适合现在的电动车规范吗?按照常规来说,国标的修订周期应该是5年。从1999年至今,已经14年了,电动车的国标却一直在“原地踏步”,这也是造成现今局面的一大原因。用一个十年前的标准来规范十年后的行业与产品,监管部门是不是也应该思考一下这种方式的可取性。
电动车事故频发,我们不能说与相关政策没有关系。新国标迟迟未能出台,作为企业,作为平常的消费者,都希望一个健全完善、与时俱进的新国标尽快出台。
各方说法不一,众说纷纭,我们不能说电动车事故频发是单单由一方面原因造成的。统筹考虑,我们希望骑车人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把控每一辆电动车的生产销售,但最重要的还是相关部门抓紧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完善电动车市场,引导电动车的发展,而不是简单的禁止。这里面不仅涉及政府职能的问题,还牵扯到经济效益与民生的问题。
管理电动车,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反对,但管理的方式应该精细化、动态化、人性化,而不是一禁了之,或者一限了之。最为关键的是,我们的思维不能在“有色眼镜”的遮蔽下,总在“禁”和“限”上打转,而是要开动脑筋,在创新社会管理上做文章。我们可以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继续推动电动车行业的向前发展。
电动车的“禁限”,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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