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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异地投保交强险应予规范

来源:搜狐           2012-12-12

  当前,部分机动车存在虚构车辆信息、异地投保交强险的现象,导致此类案件事实难以查明,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给案件审理带来一定难度。

  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有:投保人在车辆发生事故后,伪造车辆信息或投保人信息,在外地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以规避费率上调政策;本地保险公司拒绝承保摩托车、农用机动车等事故发生率较高车辆的交强险,或者要求投保人一并订立商业保险合同;外地保险公司出于经济效益考虑,派专人或委托他人在本地农业机械管理局等场所受理交强险申请,部分机动车投保人出于车辆登记、检查需要,纷纷异地投保机动车交强险。此类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引发纠纷,因车辆信息不一致、住址不一致、外地保险公司拒绝出庭等原因,给案件审理带来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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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这一现象,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方面予以规范: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督促各保险公司如实贯彻交强险承保政策并加强对交强险投保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避免各保险公司视经济效益好坏拒绝承保或盲目承保;加大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投保人知晓相关规定,了解异地投保的弊端,正确选择投保机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公安机关、农业主管部门等机构应逐步建立交强险信息共享机制,在不同地域之间实现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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