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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摩托车上户 必须参加交通责任保险

时间:2013-9-26 15:46:29 文章来源: 湘西论坛

    从全州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针对摩托车上户工作,湘西州交警支队结合我州具体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关于明确摩托车注册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从重视民生的高度,切实减轻群众负担,采取了一系列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

  一、整治行动期间(截止2013年12月31日),在办理摩托车上户时,对国家认可的合法产品、确因购车发票、合格证遗失、确认不是被盗抢车辆的,由社区、村委会或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公安交警部门予以办理上户。

  二、整治行动期间(截止2013年12月31日),考虑到需要办理上户摩托车较多、群众经济困难,经交警部门与税务部门会商确定,在办理摩托车上户时,采取先登记在册,购置附加税暂缓缴纳。

  三、自《关于明确摩托车注册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之日起,办理摩托车上户,公安交警部门按最低标准收取规费和服务成本费,总费用不得超过95元,其他服务性项目和收费取消,车主主动要求的服务性项目除外。

  四、凡是申请上户的摩托车和已经上好户的摩托车,必须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确保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受伤群众能得到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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