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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交警大队集中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青海法制报           2012-9-11

  近年来,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摩托车数量日益增多,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影响到道路交通安全。为此,门源县交警大队结合“百日会战”行动,于9月3日起采取多项措施专项治理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为辖区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在专项治理活动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介绍辖区交通安全形势、特点和注意事项以及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同时,组织民警深入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采取摆放宣传版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交通事故案例对摩托车驾驶人进行警示教育,呼吁全社会共同抵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大队车管分所严把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关,对参考人员加强安全行车教育,同时,加大对摩托车挂牌、注册登记的审核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倒查制度,严禁给不合格摩托车辆上牌、办证,并联合公安、工商、交通、安全生产等相关部门,加大对摩托车销售市场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的摩托车上路行驶。

  进一步加大辖区路面管控力度,加强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及特点的分析研判,采取设置岗点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等方式,对辖区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检查,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大队要求执勤民警耐心做好摩托车交通违法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真正做到处罚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同时,还特别教育民警、协管员注意做好执勤安全防护工作,针对辖区摩托车行驶特点,在检查中注意避让行驶速度过快车辆,严禁追赶拦截不停的摩托车,防止意外事件发生。此外,大队按照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行、不消除安全隐患不放行的原则,要求摩托车交通违法驾驶人必须佩带安全头盔,及时补办牌证手续,减少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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