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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助力车事故占交通事故总数的50%

2012-07-18   作者:梁馨予  来源:广西新闻网

  7月9日,记者从梧州市长洲区交警大队了解到,今年以来,接报的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燃油助力车的事故占交通事故总数的50%以上。梧州市区平均每天都有一两起交通事故发生,遭遇车祸的市民均不同程度受伤。

  助力车由于车辆操作方便,法律上对驾驶人没有年龄限制,不需要考取驾照,成了最受大众欢迎的出行交通工具。然而,正因为驾驶人没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此类驾驶人往往缺乏交通安全意识。

  2012年5月23日12时35分左右,梧州市新兴二路大塘菜市对开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载着五名学生的助力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两名学生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6月28日下午17时30分左右,胡某清驾驶无号牌燃油助力车,后座搭乘全某和罗某运,沿新兴二路由旧车站转盘往两广市场方向行驶至梧州市京梧小区路口,与前方同向由梁某成驾驶的粤HYL**7轻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胡某清、全某、罗某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交通事故。
近期,梧州市助力车交通肇事事故有所上升。据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大部分助力车交通事故由于驾驶员及乘客不戴安全头盔、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不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以致事故的发生。

  梧州市长洲区交警大队教导员银伟表示,现在不少学生无证驾驶没有牌照的摩托车和燃油助力车在市区大街小巷上穿行,这些“学生车手”以男高中生为多,也有初中生,逐步走向低龄化。这些学生在驾车的时候,不戴头盔、闯红灯和逆向行驶等,极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设计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车功能。而最高时速高于20公里,重量大于40公斤的则为电动摩托车,多数学生骑的电车已经达到或超过了电动摩托车的标准。

  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戴头盔能有效减轻甚至避免外物对头部的撞击,减少伤害和死亡。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广大摩托车、助力车驾驶员及乘客要切实遵守交通安全法律,做足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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