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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电动车时速120 电动车管理难出台

来自:全球电动车网  2012年07月12日  作者:EBB

        近日,河南省人大继续开展对省直机关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情况专题视察活动,省公安厅、省工信厅在对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予以回复,称《河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暂难出台。专家认为,这一问题折射了目前城市交通路权分配不公的现状,应将电动车、自行车的路权配置放在小汽车之上。

  【记者调查】

  改装电动车数量大隐患多

  6月28日凌晨,一少年骑着一辆闪着蓝色灯光的电动车,飞速行驶在海口滨江路的机动车道上,行至半途电动车突然失控,擦出一片火花后发生事故,少年当场死亡。此事再次引发人们对电动车的关注。

  在郑州,越来越多的造型奇特、车速飞快的电动自行车穿梭于大街小巷,这些车与普通的电动自行车有很大区别,这些车从何而来,它们安全吗?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黄河路电动车市场,一位经营上海某品牌电动车的老板告诉记者:“现在许多车行都做起了改装生意,改装车比整车销售的利润空间更大一些。改装电动车是把电池加大,控制器也要改,电机功率加大。改装后的电动车速度最高可以达到120码。”

  该老板表示:“很多改装车的刹车系统,车架都承受不了过高的车速,因此很容易酿成安全事故。”

  在棉纺路一家专门改装电动车的门店,店主告诉记者,他们经营的车辆都是改装车,速度快的超过小汽车没有问题。据他介绍:目前喜欢改装电动车的人很多,主力军是快递员、送水工等群体以及追求刺激的年轻人。据他估算,改装过的电动车能够占到电动车保有量的30%左右。

  根据省公安厅提供的数据:我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至少300万辆。电动自行车违法次数从2006年的221587起猛增至2011年的383370起,2006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为3999起,而到2011年,这一数字是9016起。

  【代表建议】

  超标电动车严禁进入河南省

  电动自行车带来的种种安全隐患引起了许多人大代表的关注。在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李爱玲、铁俊梅、魏正年等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李爱玲等代表认为:当前,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存在出厂时超标、销售商擅自提速等诸多问题,成为交通安全的新隐患。人大代表们同时指出:选择电动自行车或电摩作为出行工具的多为工薪阶层和中低收入者,数量有扩大之势,越晚规范,有关部门会越被动。

  代表们建议省有关部门从源头严格控制,对在我省销售的电动车进行严格检测,对超标准的车辆严禁进入我省,交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并给电动车上牌照,同时,对骑电动车的人员提出年龄限制,进行一定的交通法规教育和培训。

  【部门回应】

  管理办法仍在讨论修订

  2011年3月,公安部、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要求,省级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质监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出台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规定。这一要求与代表们的建议不谋而合,我省这项工作的进展如何呢?

  省公安厅在对李爱玲等代表的建议的答复中表示:结合全国部分省、市经验,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我省起草了《河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但是电动自行车涉及众多群众利益,涉及管理部门众多,各部门非常慎重,特别对目前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平稳过渡的原则尚未确定,该办法仍在讨论和修改中。省工信厅回复:建议由省政府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尽快研究立法,制定《河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不过一位了解情况的人士透露:《办法》尚无明确的出台时间。

  【专家观点】

  《办法》难产折射路权分配矛盾

  事实上,电动车生产并非无标可依。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就有明确的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

  对电动车进行长期观察研究的闫先生认为:《河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难产”,折射出的是路权分配的不公。将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限制在20公里以内,主要目的是将电动自行车划归为非机动车。如此一来,非机动车不能驶入机动车道,便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小汽车的路权。

  原郑州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总工程师江庭壁认为,像郑州这样的平原城市,非机动车出行占总出行量的50%以上,在路权分置上,公共交通应放在首位,其次为电动车、自行车,最后才是小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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