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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电动车违规载人罚30元 3月实施

时间:2012-12-27 来源:江南都市报

    电动车时代网消息,南昌12月公布了新的《城市管理条例》,电动车管理方面《条例》指出,如果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的,处30元罚款。

    据了解早在10多年前,南昌市区就开始“限摩”,电动车成了许多市民不可或缺的代步工具。根据新《条例》,南昌市继续“限摩”,如驾驶摩托车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将被公安交管部门处200元罚款,对于电动车载人也作出了明确限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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