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炎陵县依法拆卸销毁涉案13辆汽车54辆摩托车

来源:红网           2012-7-4

001.jpg


大队民警对强制报废车辆的拆卸进行全程监督


002.jpg


工作人员将报废汽车进行回炉销毁


003.jpg


工作人员正在对强制报废的摩托车进行解体拆卸



  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杜绝报废车辆再次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7月2日上午,湖南炎陵交警大队在县财政局、县物价局的全程参与和监督下在大队停车坪对依法查扣的一批报废机动车进行强制销毁,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拍手称好。

  当天被依法强制销毁的机动车67辆,其中汽车13辆、摩托车54辆,都是在2012年之前通过交通执法和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依法查扣的。经过在炎陵电视台和炎陵政府网等媒体公告3个月后,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逾期不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领取被扣留的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第三项规定,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这些车辆依法强制销毁。

  今后,该大队将会继续强化管理,加大打击,深挖细查,依法查处,同时在群众中积极倡导不驾驶报废、组装、拼装机动车上路行驶,鼓励群众举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有效杜绝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现象的发生。
扫描二维码关注e摩微信公众号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