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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治理电动车应充分听取民意 依法推进

2016年04月05日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5日电新华时评:“治乱改革”需聚共识听民意

  新华社记者李建国

  一“车”激起千层浪。近日,北京、深圳、广州等地针对电动车出行相继推出严管措施,引发各界热议。电动车“治乱改革”确有必要,但“禁令”涉及众多群众的出行权,也应充分听取民意,广泛凝聚共识,依法稳妥推进。

  近年来,随着城市快速发展,电动车数量飞速增加,大量超速、超重电动车驶上路面,违反交通法规,给城市交通安全和秩序造成隐患。这些乱象不治不行。但在当前很多城市公共交通建设还不完善的背景下,一刀切禁行难免给群众出行造成不便。此外,快递等特种行业也将因此受到影响。

  电动车“治乱改革”是一项涉及城市交通综合治理的重大行动,必须依法稳妥推进。在电动车治理过程中,地方能否充分保护合法电动车车主的权益,通过细致沟通争取最广泛的支持,是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需要注意的是,当前一些地方在推行电动车“禁令”上似乎想“一夜肃清”,这容易造成适得其反的效果,带来不必要的阻力。城市管理者应正视当前公共交通的短板以及道路规划建设的不足,有温度、有人情味地规范管理;应尽快发挥国家标准对整个产业链条的源头制约和引导作用,从顶层设计层面打通部门“沟壑”,发挥治理合力。

  出行“治乱改革”,归根到底是为了城市长远良性发展,保护民众生命安全与出行便利。但出发点再好,也要讲究推进的技巧和方法,要多在城市管理和服务的“疏”“引”上下功夫,更要平衡好产业端、使用端、流通端各方关切,使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改革稳妥推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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