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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500 云南电动车管理规定将实施
时间:2013-01-10 来源:云南网
据电动车时代网了解,2013年4月1日起,《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驾驶人需注意八大禁令:不得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不得闯红灯,不得逆向行驶;不得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立交桥上层、步行街以及其他禁止行驶的区域;除法定可借道行驶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不得超载、不得妨碍驾驶操作,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不得载客营运;不得醉酒驾驶或吸毒后驾驶;需随车携带行驶证,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未满16岁的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对于这些明令“不得”的行为,一旦违反,将处警告或20至50元罚款。其中,载客营运,醉酒、吸毒后驾驶,伪造号牌行驶证等行为将处200元至5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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