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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7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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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由于摩托车是两轮,它们的稳定性、对驾驶员的保护性比大排量的小汽车自然要差一些。但从另一个方面考虑,小汽车质量大、速度快,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群死群伤,对被撞的一方的伤害又要远远大于摩托车。
有人对广东某中等城市的一个普通路段作过一次小小的调查,在一分钟通过轿车1辆,而一分钟通过的摩托车是16辆;但是就在这个城市的100起交通事故中,摩托车占10起,轿车竟占了90起;
对于一个城市来说,摩托车亦不是污染环境的罪魁祸首,有人说四冲程摩托车其单位有害物质排放量是桑塔纳轿车的2倍、摩托车产生的城市环境污染,给民众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会带来越来越严重的危害。真是如此吗?持此论者显然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摩托车,主要指二冲程摩托车,单位排气量所产生的一氧化碳确实要比汽车高,其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则与汽车相差无几或略低。但一辆桑塔纳小汽车的总排气量(1.6升)却是四冲程摩托车(125毫升)的10-15倍,而平均有效载客数却只有摩托车的1.5倍不难看出,城市环境污染主要不是碳氢化物和一氧化碳,据权威调查,一辆轿车排出的废气二氧化碳是摩托车的10倍以上,平均每个人采取小汽车出行方式,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比摩托车出行方式要大得多;
至于说到摩托车多了会影响城市形象,这就更是无稽之谈了。
广东江门是广东省中南部的一个地级市,人口410多万,其中市区人口达133万。2000年以来,江门市各级政府为支持摩托车产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营造出一系列良好的经营环境。目前,江门人均摩托车拥有量在全国名列前列,被誉为“骑在摩托车上的城市”,2009年,市区摩托车拥有量达到55万辆,且还在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在全国很多大、中城市都在高喊“禁摩”、“限摩”之时,江门市政府顶住来自各方面压力,摒弃了对摩托车的歧视,不仅不“禁”、不“限”,反而支持其发展,并打造了全国首家摩托车产业示范基地。
在摩托车产业突飞猛进发展的同时,江门的交通治安,空气质量,居住环境综合评定指数位居珠江三角洲城市前列,先后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人居环境最好城市”,且还被世界银行评为“投资环境最佳城市”。
江门市以实际行动向人们证明、向社会证明了:摩托车产业发展与城市管理建设,是相互融洽而不是相违背的,摩托车是人民群众很实用的交通工具,对人民群众带来的方便无处不在。前进中的江门市,用事实让那些认为摩托车多了会影响城市形象论持有者汗颜;
不容置疑,在我国现阶段,购买摩托车的人大多是普通百姓,他们虽然目前已解决了温饱问题,但是他们的经济实力毕竟是有限的,还不足以达到购买汽车,那怕是微型汽车的能力,地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专门针对摩托车进行种种限制,实际是剥夺了普通百姓的一部分“路权”,造成了经济实力高低决定“路权”大小的怪现象,这显然是不利于社会和谐的。
从法律的角度看,“禁摩”是违法的,因为各地方政府出台的地方法规、决定、办法等等,都与国家的上位法精神格格不入,各地政府“禁摩”令侵犯了公民出行自由的选择权与国家道路的使用权;
从哲学观点看,地方政府出台的”禁摩“有关规定,都是坐轿车的某些人的“长官意志”的产物。他们口口声声地说“为人民服务”,实际搞的是为“长官服务”,这是他们在为人民服务的岗位上的“错位”和悲哀;
说交通拥堵,那人口最密集的东京、香港也没禁;说城市美,巴黎更美,也没禁;说环保,最环保的瑞士以及世界花园城市新加坡,也没有禁限摩托车~……更何况,现在我国比欧III排放更为严格的“国III”排放标准已正式实施!
对摩托车的“禁限”,除了会对构建和谐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容易引发平民百姓的“仇官”、“仇富”情绪,激化政府官员与人民群众矛盾外,还在防碍节约型社会建设、助长奢华浪费、打击民族工业发展等方面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众所周知,世界上,公共交通系统再发达的城市,也是不可能百分之百满足所有人群自由出行需求的。作为一种拾遗补缺的交通工具,摩托车具有能耗低、占用道路资源少、方便快捷等特点,这种出行与城市平民百姓目前现阶段的经济承受能力是相吻合的,对摩托车的“禁限”,违背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精神,与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行为,如任其“禁限”之风蔓延,势必会严重损害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更何况全国有170多个城市“禁限”摩托车,每年影响400万辆摩托车的销售,销售额200个亿,连续六年就是1200个亿的生产能力全部放空,这种损失是不应当的,实在可惜!
当前,“禁限”摩托车已成为近年来困扰摩托车产业健康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禁限”与“解禁限”之间的斗争,实质上就是一场权与法的斗争,是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法律尊严的问题。“禁限”摩托车公然违犯《宪法》、侵犯公民自由,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违反《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违反《立法》法。在共和国8号主席令批准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8章124条,没有哪一条是限制或不准摩托车进城的。
自从一些城市对摩托车“禁限”以来,不少地方、不少群众对“禁限”摩托车的行为一直进行着不懈的斗争——
在珠海,当地金湾区政协顶着这股“禁摩旋风”,就解禁摩托车与“禁摩令”制订者,进行了长达数年的拉锯战;
在长沙,为反对禁摩,三名大学生利用暑假,就该市禁止摩托车和微型轿车一事,展开了深入地社会调查,并写了一篇近两万字的精彩、有份量的报告呈国务院,受到温家宝总理赞扬,并指示有关部门加以研究采取解决措施;国家发改就此事明确指出:“目前,部分城市‘禁摩’、‘禁微’的一些作法,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建设节约社会的精神是相悖的。这一问题已引起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视。……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逐步落实,包括‘双禁’问题在内的一些实际问题将得到积极解决”;
当然,要说对“解禁”摩托车做出努力最出色者,当数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宗申产业集团董事长左宗申先生了。
左宗申认为,中国摩托车每年产值上千万亿,全国的生产和销售渠道涉及几百万人的就业,现在全国有170多个大中城市“禁摩”、“限摩”,这严重边缘化了摩托车行业。在左宗申看来,从法律层面来讲,“禁摩”跟国家《消费者权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是相违背的;从消费者层面来讲,现在城市里面的汽车越来越多,拥堵的情况非常严重,由于排放给城市环境带来的污染也日显严重,而10部摩托车才相当于1部汽车的排放,所以为城市的环境着想,应该放开;从当前人们的生活水平来讲,城市的低收入群体还有不少,买得起汽车的现在还是少数,每一个消费者都有道路上的使用权;从建设节能型社会来看,国家不能提倡都来用汽车,因为汽车消耗的资源,包括有色金属、优质钢材,还有占有的空间,包括使用的效率,从这些方面讲的话,摩托车有很大的独立的优越性,所以从这个角度讲亦不应该禁止。
左宗申认为:“禁摩”,就是不开放城市市场。在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等发达国家,包括亚非拉的各个发展中国家,摩托车与汽车都是有效的交通工具,仅有中国在“禁摩”。当前无论是应对金融危机,刺激内需,还是建设节约型社会,都应该解除“禁摩令”。
近期,笔者从行业媒体报道中得知,五羊-本田公司为改变人们对摩托车的看法,今年将在广州、四川、陕西等地,分三次举办“2010年五羊-本田新锋翼快乐赛道体验赛”。活动最大的初衷是出于以下考虑:中国摩托车产业已历经三十多年发展,由于全国众多大、中城市对摩托车的“禁限”,摩托车被一些人错误的认为是城市交通拥堵、事故及污染环境的罪魁祸首,将摩托车视为洪水猛兽,充其量亦只是一种可有可无的交通工具而己。根本想不到在现阶段,摩托车在作为城乡广大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深受欢迎的代步工具的同时,它还在向人们提供消闲、娱乐和运动功能上,有着其它交通工具所不能替代的作用。
四川中江县陈强,既是一个摩托车经销商,亦是一名摩托车运动爱好者,他在参加了本次五羊-本田快乐赛道活动后说得好——
“现在我们的消费群体正在向年轻化转变,年轻人增多,个性消费会越来越明显,飙车的人亦会越来越多,摩托车引发交通事故的机率也会随之增加,如何将这部份喜爱飙车的摩托车运动爱好者引入赛道,让他们在统一组织下,充分享受赛道快乐,这便成为摩托车生产企业的一个新课题。五羊-本田开行业先河,举办如此大型活动,对于引导理性消费、理性驾驶肯定会带来积极影响。活动的举办从一个侧面,亦体现了五羊-本田在用实际行动扭转人们对摩托车的看法,体现了五羊-本田为摩托车的‘解禁限’作出的一次努力。其实,我们都很清楚,作为一个纯公益性质的活动,在短期内是不可能对五羊-本田摩托车的销量提升带来实质性拉动的,但亦正是这一点,充分体现了五羊-本田的高度社会责任感。我想,这是值得我们国内企业,特别是那些具有一定实力的一线品牌企业好好学习的”。
五羊-本田公司的这次活动,社会反映亦很强烈,在成都康复德高青羊驾校举行的活动颁奖现场,一位现场观众在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过去从一些媒体宣传中,只知道一些禁摩、限摩城市,错误的将摩托车说成是制造交通事故、城市堵车和环境污染的元凶,我这两天看了五羊-本田举办的快乐赛道活动中,我才晓得原来摩托车也是可以带给人们如此快乐的”。
就在本稿就要结束时,一个好消息传来:为从根本上扭转人们对摩托车的看法,国家相关部门及中国摩托车行业协会,正在汇同摩托车行业中的各主流品牌企业,拟在今年10月重庆举办的国际摩托车博览会上,举办众多的类似五羊-本田“快乐赛道”这样的大型活动,以正视听,重塑摩托车完美形象,大张旗鼓向人们宣传摩托车是能够和社会、和人们和诣相处的,它在作为交通工具的同时,亦是可以通过规范的组织及活动,向人们提供健康、快乐享受的,是能够被众多消费者所接受和认可的。
为此我想,对于“禁摩!真的只能前进,没有回头路吗”这一问题的答案不是已昭然若揭了吗?
这里,我不由得想起了大禹治水的故事——
传说在帝尧时期,黄河流域经常发生洪水,为制止洪水泛滥,保护农业生产,造福平民百姓,尧帝曾召集部落首领会议,征求治水能手来平息水害。鲧被推荐来负责这项工作。鲧接受任务后,采用堤工障水,作三仞之城,用简单的堤埂把居住区围护起来以障洪水,结果下来九年而不得成功,最后被放逐羽山而死。
舜帝继位以后,任用鲧的儿子禹治水。禹总结父亲的治水经验,利用水自高向低流的自然趋势,顺地形把壅塞的川流疏通。把洪水引入疏通的河道、洼地或湖泊,然后合通四海,他这种改鲧“围堵障”为“疏顺导滞”的方法,一下子便平息了久治未果的水患,使百姓得以从高地迁回平川居住和从事农业生产。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成功地治理黄河水患的治水英雄,禹在后来也就因此而成为夏朝的第一代君王,并被人们称为“神禹”而传颂后世。
不知那些“禁限”摩托车城市的父母官们,那些掌管摩托车“禁限令”的执法者们,从大禹治水的故事中领悟点什么?
大禹治水的故事清楚不过的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鲧的“围堵障”治水法八年没有成功。而鲧的儿子禹,总结了父亲治水八成年不成的教训,改父子亲的“围堵障”为“疏顺导滞”的方法,当年便大见成效,给社会带来国富民安。不知那些“禁限”摩托车的城市,你们“禁限”这么多年了,你们那里是不是再也不堵车了?是不是再也没有发生过交通事故了?是不是因为无摩托车的环境污染而变得天蓝水清了?
前进收效甚微,后退海阔天空。城市“禁摩”的人们,既然“禁限”收效甚微,那你们何不学字大禹治水的方法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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