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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电动车违规处罚方案已出炉
来源:电动车商情网 2012-5-25
■处罚标准出台,电动车违规将重罚,电动车无牌上路将罚300元
■厦门市下月起停止在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
■岛内电动车限行区域扩大
6月1日,厦门市将全面停止在用电动车的注册登记,对没有“身份”的电动车,交警部门将举起重锤,迫其逐步退出舞台。
在“六一大限”即将到来之际,5月24日下午,市交警支队召开媒体通气会,发布电动自行车违规处罚新举措。其中,下月起无号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不仅将被扣车,车主还将被重罚300元。
全市25000多辆电动车“有证”
今年厦门有关部门发布的一个“办法”、两个“通告”,把近年来备受争议的电动自行车推入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从3月1日开始,首次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注册登记,并核发号牌和行驶证。
根据昨天交警部门发布的统计数据,目前全市已有25000多辆电动车成功取得“身份证”。与岛内电动车挂牌的火爆场景相比,岛外电动自行车挂牌却显得十分“冷清”,尤其是翔安区和同安区。交警介绍,迄今为止,岛外挂上号牌的电动车不超过2000部。
那么,目前,还有多少电动自行车没有进行申请或者没有跨过挂牌门槛?昨天,市交警支队给出的数据是:据不完全统计,岛内至少有5万部的在用电动车,而岛外则无从统计。
下月起,厦门将正式对在用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关上大门,但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新购电动车,仍可进行挂牌,条件是新车符合《厦门市准予登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以及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
电动车违规处罚方案出炉
处罚太轻,被公认为电动车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软肋”。当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只是被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不过,昨天正式出炉的电动车违规处罚方案,就与此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除了无牌上路行驶之外,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电动车号牌,以及改变已登记电动车整体质量、外形尺寸、最高时速等参数的,都要被罚款300元。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进入城市快速路、违反限制或者禁行规定,这三种情况将被罚200元;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借道或穿越道路不按规定让行,这四种情况将被罚100元。此外,如果驾驶人醉酒驾驶电动车,将受到罚款500元的重罚。
交警说,下月起,违规电动车一旦被逮,将被扣车,车主必须到相应辖区的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再通过银行缴交罚款。下月开始,他们将加大对电动车违法的打击力度,最大限度地消除当前电动车违法带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岛内限行区域扩大
即使是取得了“身份证”的电动车,它们在岛内的活动空间也将被大大压缩——电动自行车限行区域今年进一步扩大。交警说,下月开始,电动车闯入“雷区”,他们将一律扣车,并处以200元罚款。
据了解,我市新划定的电动自行车限行区域是思明区的湖滨西路-东渡路以东、仙岳路以南、嘉禾路(仙岳路口至莲坂转盘)以西、厦禾路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文屏路、文曾路、龙虎山路、文园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鹭江道,湖里区的长岸路(兴湖路口至南山路口)以东、兴湖路(长岸路口至石鼓山立交桥)以南、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桥至南山路口)以西、南山路(嘉禾路口到长岸路口)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嘉禾路(南山路口至仙岳路口段)。此外,所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桥梁、隧道,也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温馨提醒:电动自行车现行国家标准
(一)最高设计速度不大于20公里/小时;
(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
(三)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
(四)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
(五)蓄电池标准电压不大于48伏;
(六)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不小于7公里。
电动车挂牌需要提供什么手续?
(一)销售发票等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
(二)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
(三)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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