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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严查非法改装摩托车

来源: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2-9-29

  由洛阳市公安、质监、工商、运管4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洛阳市部分经营摩托车配件及非法改装摩托车店进行检查,当场暂扣涉嫌盗抢、改装摩托车两辆。

  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张雅萌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特征。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无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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