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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9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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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报记者走访昆明市多家电动车专卖店发现,市场上的超标电动车最受消费者喜爱。一商家介绍,目前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时速大多在30公里到40公里,最高者凌驾50公里。
“达标电动车,车速只有20km/h,消费者嫌慢,还不如买辆自行车。”一电动车商家暗示:“轻便点、如果没电时可以脚踩的那种电动车,买的人比较少,许多车行都已不再进货。”
“如果今天讨论通过这个规定,那我很悲痛,因为我回去就应该关门了,经销商不敢买我的产品。”来自某生产企业的听证代表熊虎说,根据现行老国标,生产企业也遇到了两难的处境,符合车重限制的电动车生产非常困难。
目前,一辆电动车电池重量大约12公斤、车架重量有25公斤、各种附属设备大约在10公斤,这还不包括两个车轮的重量,很难达到老国标的车重限制。
“我们厂出产的电动车整车重量凌驾55公斤,最高车速可达48码,销往玉溪、昭通、元谋等山高、坡陡的地域,主要客户在农村,如果针对都市,我厂也很难出产出切合国标的电动车。”熊虎称。
有业内人士认为,现行国标是1999年施行的,很多指标都不再适用,特别是国标提出的强制性条款“最高车速需≤20km/h,整车质量需≤40kg”这两项指标。
来自大理的徐翔说,自己公司80%的产品都达不到国标的规定,市面上90%的电动车都存在超标现象。
对于生产不出符合国标的电单车论调,某电动车销售商却意见相左:我们生产的电动车全部符合国标,甚至比国标规定的重量还轻,国家提出这个标准一定是经过实验证明的,企业应该自己提高技术。
生产企业的听证代表们提出,管理部门应该引导、指导消费者应该如何正确使用,而不是对厂家提高门槛。
来自听证方案上的信息称,云南省将加强电动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避免超标电动车流向使用环节。
对于电动车电池,将按照危险废物依法管理,规范收集、储存、转移和处置、利用等环节,规定电动车和蓄电池的生产企业、销售企业提供更换、回收服务,收集的废旧蓄电池将由有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
如果规定通过出台,将在2013年尽早施行,那么闯红灯、醉酒驾驶、载客营运等17种行为将面临2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同时,这将为云南电动自行车管理提供新的执法依据,并可能成为全国第一部专门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省级政府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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