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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摩托车乱象 宜多管齐下

来源:株洲网           2012-7-9

  近期,一则题为“株洲满大街乱窜的摩托车,真该一禁了之”的帖子,在株洲网广受关注,网友“我不是马甲”在帖中痛陈摩托车的种种不是,批评为数不少的摩托车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变道超车等乱象,给株洲城市“抹了黑”。

  针对此帖,大部分网友的意见是主张查禁非法营运的摩的,而非将所有的摩托车一禁了之。

  环顾株洲街头,特别是芦淞市场和规模不大的餐馆门前,多能看见用摩托车运送货物的民营业主,对他们来说,购机动货车太贵,而自行车无法像摩托车一样载重,因而摩托车成为一部分市民民生所需的交通工具。虽有非法营运的摩的司机制造交通乱象,破坏摩托车的整体文明形象,但若不论青红皂白,将持有合法牌照、享有公路行驶权的摩托车也一律“罢黜”,未免有失民本原则。

  有朋友从台湾旅游回来,说台湾是世界上拥有摩托车最多的地区之一,但那里对摩托车的管理有条不紊,所有的摩托车司机都必须佩戴头盔,限速并按指定道路、路线行驶。在台湾罕有摩托车司机给民众留下不文明印象。可见,一个文明城市的交通,并非不能包容摩托车,关键是管理有方。

  结合株洲市实情,整治摩托车乱象宜多管齐下,其一,“功夫在诗外”。株洲市查禁非法营运的摩的已有数年,屡禁不止,主要原因是技能单一的摩的司机为在城市谋得一席生存之地,继而是株洲市某些地带交通设施不完善,为非法摩的争得市场。鉴于此,宜拓宽各种就业渠道,尽力填补公交车、公共自行车所未能覆盖的交通“死角”,并提高市民的交通文明安全素质,使摩的淡出城市的视线。其二、对持有合法手续的摩托车车主,宜规范其驾驶行为,让其明白,摩托车驾驶员的权力和义务是对等的。其三、健全并完善摩托车管理制度,限定摩托车行驶速度、路线、时间并严格执行,使摩托车车主养成遵法守纪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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