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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交警“妙方”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效果明显

来源:平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1-3-11  
  “如今,摩托车交通事故比以前少了蛮多”。这是平乐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对大队“妙方”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取得如此明显效果的感言。

  自开展 “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以来,平乐交警认真研究本县摩托车交通违法的特点,摩托车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等,制订“妙方”开展整治工作。

  对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大队规定一律扣车,督促其到大队登记注册好后才能放行。没有车辆发票的,只要上网查询不是盗抢的摩托车,一律充分运用好总队“先纳入后管理”的政策予以注册登记。不戴安全头盔的不立即自行纠正的,一律扣留车辆。

  对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不戴头盔、酒后驾车、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冲卡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依法上限处罚,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

  以辖区内国省道、县乡道路等容易引发摩托车交通事故道路的路段,实行中队联勤制度,联合各乡镇中队、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集中警力,在圩日期间采取大兵团作战的方式开展大规模的整治行动,对摩托车整治行动大造声势。同时,创造良好的执勤执法设环境。

  在摩托车注册登记环节,大队民警采取有时段地集中注册登记摩托车人员观看车管所旁的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摩托车交通事故图片展板;在摩托车注册登记大厅,不间断地播放摩托车交通安全宣传光碟,发放摩托车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带牌销售的摩托车行在群众购车、观看摩托车时,车行销售人员向他们发放摩托车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通过上述途径,有效地对摩托车驾驶人、车主开展摩托车专项宣传活动。 (唐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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