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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内“限摩限超电” 电动车专项整治同时开展

来源:东南网           2013-4-9

  据悉,4月10日起,福州“限摩限超电”区域将延伸至二环路(含主辅路)以内所有道路,现有二环路以外已实施限行的5条道路和2座过江桥梁(洪山大桥、金山大桥)保持不变。

  市公安局决定,4月10日起,在“限摩限超电”区域开展超标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各项交通违法行为的综合整治。

  配合二环内“限摩限超电”规定,福州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针对各类电动自行车的信息采集。据警方统计,截至昨日,全市已完成信息采集的电动自行车达228782辆,其中无牌电动自行车84264辆。

  警方表示,10日起,对在限行区域查处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无牌电动自行车,一律以涉嫌盗抢车辆扣车审查,对无法提供正规来源(无发票、合格证等),扣车三个月并登报公告三个月后,一律予以集中销毁,对能提供正规来源的,按闯禁行处以罚款50元;对摩托车闯禁行,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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