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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淘汰超标电动车 江门月底出台细则

时间:2012-6-21   文章来源: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曾育军 省公安、经信、工商、质监和环保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发文,提出3年内淘汰在用的超标电动车,各地市设定过渡期处理好在用超标电动车。哪些电动车超标?在用超标电动车如何处理?市交管局昨日表示,本月30日前将公布具体过渡期管理方案。

  不符合标准一律限期淘汰

  广东省五部门要求在全省范围内谋划整改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3年淘汰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对目前已购买使用的电机输出功率、电池额定电压、设计最高时速等超出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的电动车和助力车,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G B7258-2004)相关标准的,按机动车纳入统一的道路交通管理。广东将制定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检验和登记细则,并公布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进入目录的产品可按非机动车注册登记,领取牌证后方可上路;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予注册登记,并限期淘汰。

  市交管局昨日表示,根据省里要求,对可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核发机动车牌证;无法办理注册登记的由各地级以上政府设过渡期,限期淘汰,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过渡期内超标车辆应限制区域使用。

  准卖不准上路多年矛盾有望解决

  江门整治超标电动车已有多年,但一直难以根治,根源在于各部门未形成合力,一方面交警严查超标车,而部分店铺又公然销售误导市民,导致查而不止,市民也意见颇大。
  3年内淘汰超标电动车,在用的超标车怎么办?“江门市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管理方案本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昨日透露,市公安、经信、工商、质监和环保等部门正在制定相关管理细则。

  数字  超标车惹祸多

  “蓬江、江海两区上路行驶的大部分为超标电动车、助力车,重量、速度、性能、功率与轻便摩托车相当,甚至与普通二轮摩托车没什么差别。”市交管局负责人称,从2010年1月至2011年3月,江门发生涉及电动车、助力车的交通事故956宗,造成46人死亡、733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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