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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重申规定:摩托车禁止进入快速车道

新闻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发布时间:2010-4-16  

  记者甲蕤 通讯员胡文超

  本报三门峡讯昨日,三门峡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申了有关交通法规。

  自4月1日零时起,所有摩托车在市区黄河路(三门峡火车站至大岭路路段)、崤山路(三门峡火车站至三门峡供电公司门前路段),一律进入摩托车道通行,禁止进入快速车道。其中,4月1日至15日为宣传劝阻期;4月16日起为强力推进期,违者将被处以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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