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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车驶向新农村

来源:龙虎网        2013-3-1

  “什么我的小货车不用交车船税了”家住六合区竹镇镇大泉村的李先生一早就来到保险公司为自己今年新买的小货车交交强险,没想到却在交车船税时吃了个“闭门羹”——他递给工作人员的车船税费被退了回来,并得知自己的车以后都不用再交这笔钱了。原来,自新的车船税法出台后,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暂免征收车船税。虽然白跑了一趟,但李先生的心里着实被这意外的惊喜给乐了一回。

  要说意外,其实也不然。记者从地税部门了解到,自去年1月起,江苏省地税部门在新实施的《车船税》法中新增了“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暂免征收车船税”,明确规定对城市 、农村公共交通车船,以及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低速载货汽车免征车船税,而李先生的货车正符合该规定要求。新规中还指出,除了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低速载货汽车外,三轮汽车和摩托车也属于免征范围,广大农村车主因此受惠。

  “符合免征车船税条件的纳税人要及时进行查验核实。”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纳税人可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时,向保险机构出具能够证明其农村居民身份的包括居民身份证 、机动车驾驶证和居民户口簿等其中一项有效证件。出于简易操作和便民考虑,对于证件上能够注明纳税人住址属于农村地址(有“乡 、村 、屯 、里 、队 、组”等字样之一)或纳税人户别属于农业家庭户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委托保险机构查验核实后暂免征车船税。保险机构必须保留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在保险单上注明农村居民车主的证件类别 、证件号和农村居住地址等相关信息,每季终了后汇总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车船税免税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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