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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交警大队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规劝活动

来源:株洲网           2012-5-2

  株洲攸县是摩托车大县,目前共有摩托车14.5万余辆。为遏制摩托车交通事故,进一步压减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攸县交警大队坚持宣传先行,正确把握“三度”,大力开展以摩托车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为重点的交通违法行为规劝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迅速掀起规劝高潮,营造了强大的规劝氛围,有力地推动了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

  一、领导重视有高度。

  一是专题研究。针对我县摩托车驾乘人员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等现状,大队主要领导认真研究分析了摩托车违法行为及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形成书面报告,多次向县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领导和社会各界支持。

  二是严密部署。县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深入大队部署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始终坚持宣传先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工作思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劝导力度,营造浓厚的氛围,使规劝活动深入城乡,深入人心。

  三是全面动员。大队组织全体民警及协警全面召开动员会议,要求各单位站在以人为本,福民利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摩托车整治规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规劝工作作为当前摩托车整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措施落实有力度。

  一是制定方案。为确保规劝活动顺利进行,取得效果,攸县大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以摩托车驾乘人员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内容的规劝方案,方案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

  二是量化任务。实行大队领导带头,各中队、股所室站包干负责,民警与协警轮流全天侯执勤规劝的工作局面,确保人人有任务,个个担责任。

  三是加强督查。大队长、政委每天对规劝人员执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书面通报督查情况,将督查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评。

  三、劝导效果有广度。

  一是部门联动。根据摩托车需进入加油站加油这一特点,大队主动与中石化攸县营业部取得联系,加强与全县61个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协调配合,开辟新的宣传阵地,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劝导。劝导人员态度热情,精神饱满,积极主动,与摩托车驾乘人员沟通交流,采取口头告知,张贴公告、在油箱上粘贴温馨提示,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形式,向摩托车驾乘人员宣传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告知办理摩托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相关要求。整个规劝活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与一致好评。

      三是效果明显。通过规劝,摩托车驾驶人深刻意识到违反交通规则给自已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后果和社会危害性,充分认识到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重要性,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得到明显增强。此次规劝活动,攸县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与协警320余人次,加油站工作人员500余人次,张贴公告200张,粘贴“驾乘摩托,请戴安全头盔”的车贴2万余张,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

  目前,摩托车驾乘人员戴头盔、办理证照明显增多,规劝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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