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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摩托车不靠右行将被罚款100元

时间:2013-9-23 11:17:13 文章来源: 海峡导报

   9月20日起,在晋江市区道路上驾驶二、三轮摩托车不在最右侧车道行驶的,一旦被交管部门查处,将受到100元的罚款处罚。

    摩托车靠右行驶可提高道路交通通行力,预防和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目前,晋江市区的世纪大道、长兴路最右侧车道已施划,设置完成“摩托车靠右行驶”标线及警示标志,接下来将逐步完善市区各主干道的指示标志、标线。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共同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确保道路的畅通、安全、有序。

    据晋江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在没有划车道的路段行驶时,摩托车应当靠右边行驶,摩托车不按规定的车道行驶的,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7条,将被处以100元的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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