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沙晚报 小刘军 实习生 戴露 李琦 2011-8-24
昨日,芙蓉区交警大队在汽车东站等地继续开展整治行动,共暂扣闯禁行驶的摩托车38辆。 戴露 小刘军 摄影报道
前日是我市扩大禁摩区域后实施首日,长沙交警部门设置22个定点整治点,当日共查扣闯禁行驶的摩托车203辆,同时还查处2起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被依法拘留。
摩托闯禁罚200元扣3分
“随着经济的提升,人们出行方式改变,摩托车已不是主流;禁摩前,利用摩托车抢劫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禁摩以来飞车抢夺案大大降低;半数摩托车无证驾驶、没买保险,造成的恶性事故多。”对于禁摩范围扩大的原因,芙蓉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乐介绍,摩托车不按车道行驶,穿插抢行现象严重。去年因摩托车造成的交通事故约占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四分之一。
交警部门希望广大车主理解并配合禁摩工作的开展,并提醒摩托车车主:被暂扣的闯禁摩托车若驾驶证、行驶证、保险等相关证件不全,会采取相应处罚措施;若手续齐全,则处以200元罚款,并扣3分。
两男子无证驾车被拘留
据雨花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刘捷介绍,前日上午10时20分左右,违法驾驶人李某(1974年生,初中文化,现住雨花区红星市场欧洲城工地),驾驶一辆无牌红色两轮摩托车,在井湾子十字路口被雨花区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获,发现其没有取得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给予其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罚。
同日上午11时,违法驾驶人李某某(1988年生,初中文化,现住雨花区井湾子友谊路),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无牌红色两轮摩托车,在井湾子十字路口被雨花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李某某拒不配合,阻碍交警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同时根据《湖南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合并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