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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交强险违规承保 浙江保监局介入调查
来源:市场导报 2010-8-24
针对省内不少保险企业在摩托车交强险承保过程中存在的搭售、拒保等现象,《市场导报》近期刊发整版报道予以关注。然而相关迹象显示,这样的违规行为在省内并没有完全杜绝。
导报记者获悉,根据本报报道所披露的内容,浙江省保监局日前已介入调查。
依照规定,两轮摩托车投保交强险,车主除向保险公司交纳156元的保费(原先定价为120元)及60元的车船税(保险公司代收)外,其他投保项目均非强制。
但在摩托车使用量较大的城市衢州,导报记者此前的暗访却发现,包括天安保险、人保财险、安邦保险、中银保险、民安保险等在内的诸多保险公司,将交强险**了其它商业险以实现多收费的目的。有的公司还以车主上年度未在该公司投保为由拒绝为其承保交强险。
而根据今年2月由中国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做好摩托车交强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内各保险公司被要求严格遵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切实执行摩托车交强险基础费率,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或者拖延承保摩托车交强险,不得向投保人强制搭售商业保险或提出其它附加条件。
今年6月11日,本报刊发了报道《衢州摩托车投保调查》之后,又陆续接到不少读者的投诉电话,反映其在当地的类似遭遇。
署名为“追寻”的读者通过本报维权QQ(541845077)称,他身边的一些同事去投保时也纷纷“被强制”了。而眼看自己车子续保期的临近,他特意拨打了相关保险机构电话询问,也均被告知必须投保其他险,否则就不给办理交强险。
车主们深感困惑,监管部门就此已三令五申,但为何在基层却得到不执行?
浙江省保监局法制处的有关人员日前表示,《市场导报》的报道引起了该局的高度重视,相关领导已就此作出批示。该人士称,报道所反映的问题,并非当时才暴露的,此前该局已接到过很多类似的投诉,相关的调查也都进行过。针对导报此次所作的报道,该局将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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