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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时间:2012-10-31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200054 证券简称:建摩B 公告编号:2012-067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10月17日,本公司以书面通知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2年10月26日上午9:30时,会议在公司102楼一会议室以现场召集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8人,委托3人,他们分别是李华光、吕红献、顔学钏、滕峰、倪尔科、唐文全、陈兴述、程源伟,董事郝琳及独立董事王军、余剑锋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唐文全及独立董事陈兴述、程源伟对本次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代为行使同意的表决权。公司监事、董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华光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

  一、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见公告编号2012-068)。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变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见公告编号2012-069)。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办本公司审计业务的主办人员均已离职,现已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本公司外部审计业务的一致性。经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意将聘请的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的议案(见公告编号2012-070)。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对坏帐准备计提比例进行变更,变更后账龄划分更加细化,坏账计提比例适用性提高,可以有效抵御和防范日后市场环境变化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或有风险,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此次变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见公告编号2012-071)。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2年11月16日9:30时在公司102楼一会议室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以上第二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

  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200054 证券简称:建摩B 公告编号:2012-069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5月25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详见《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32);2012年8月30日,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见《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55)。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办本公司审计业务的主办人员均已离职,现已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本公司外部审计业务的一致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议将聘请的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2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意不再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为人民币65万元;拟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为人民币20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意将聘请的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审核本议案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公司改聘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上述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

  特此公告。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200054 证券简称:建摩B 公告编号:2012-070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综合公司近年来应收账款回收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决定自2012年10月30日起调整坏账准备会计估计。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的原因

  公司评估了近三年来客户应收款项的构成、安全性以及公司近年来应收款项的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并在参考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后,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公司拟对应收款项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变更。

  三、变更前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及相关情况

  1、变更前,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是按期末应收款项余额(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与账龄分析法所确定的计提比率的乘积计提,各账龄段及其计提比率为:

  账 龄 计提比率

  1年以内 5%

  1-2年 10%

  2-3年 20%

  3年以上 50%

  2、同时,期末在对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相应的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及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估计收回可能性不大的应收款项,以个别认定的方式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公司单项金额重大的认定标准是:应收账款在500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在300万元以上。

  四、变更后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及相关情况

  1、变更后,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仍按期末应收款项余额(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与账龄分析法所确定的计提比率的乘积计提,各账龄段及其计提比率调整如下:

  账 龄 计提比率 备注

  1-6个月(含6个月) 0% 变更前未细分

  6-12个月 5%

  1-2年 (含1年) 10%

  2-3年 (含2年) 30% 变更前为20%

  3-4年 (含3年) 50% 变更前未细分

  4-5年 (含4年) 80% 变更前未细分

  5年以上(含5年) 100% 变更前未细分

  2、同时,期末在对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相应的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及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估计收回可能性不大的应收款项,以个别认定的方式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公司单项金额重大的认定标准是:应收账款在500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在300万元以上。

  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时间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2年10月30日起开始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按新的坏账准备提取比例,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将影响公司2011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减提655万元,所得税的影响为112万元。根据公司2011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占公司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绝对值比例为2.88%,占公司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绝对值比例为1.90%。

  按新的坏账准备提取比例,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将影响公司2012年9月末资产减值损失减提599万元,所得税的影响为64万元。根据公司2012年度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占公司2012年3季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绝对值比例为8.86%,占公司2012年3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绝对值比例为2.37%,此会计估计变更也不会致使公司2012年3季度报告盈亏性质产生变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2012年3月19日修订)》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对坏帐准备计提比例进行变更,变更后账龄划分更加细化,坏账计提比例适用性提高,可以有效抵御和防范日后市场环境变化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或有风险,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此次变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对坏帐准备计提比例进行变更,变更后账龄划分更加细化,坏账计提比例适用性提高,可以有效抵御和防范日后市场环境变化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或有风险,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此次变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

  监事会审核本议案认为:公司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审议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2012年3月19日修订)》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200054 证券简称:建摩B 公告编号:2012-071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16日上午9:30时;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6、出席对象:

  (1) 截至2012年1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公司102楼一会议室

  公司地点:重庆市巴南区花溪工业园区建设大道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变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有效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会议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11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重庆市巴南区花溪工业园区建设大道1号 邮政编码:400054

  四、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滕峰

  联系电话/传真:(023)66295333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单位(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1. 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 (签名)

  年 月 日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200054 证券简称:建摩B 公告编号:2012-073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10月16日,本公司以书面通知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2年10月26日上午,会议在公司102楼一会议室以现场召集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分别是查常礼、谭明献、刘利、陶绪前、吕翠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查常礼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

  一、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审核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

  1、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变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审核本议案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公司改聘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三、关于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审核本议案认为:公司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审议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2012年3月19日修订)》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备查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200054 证券简称:建摩B 公告编号:2012-074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因公司仍在筹划讨论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建摩B,证券代码:200054)将继续停牌,至公司发布相关事项公告后复牌。

  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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