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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型三、四轮电动车不能登记上牌

来源:江苏网           2013-2-3

      近来,镇江出现了时风等品牌封闭型三、四轮电动车。昨日,记者从市交巡警支队获悉,这种封闭型三、四轮电动车属机动车,不能登记上牌。
      
      市交巡警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市区及句容等地出现的这种封闭型三、四轮电动车,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据调查,目前我市市场上这种封闭型三、四轮电动车,主要是山东省时风集团制造的全钢全承载式结构、驾驶室一次冲压成型的封闭型三、四轮电动车,价格在9000元至33000元不等。据店主反映,该车产品名称为“蓄电池观光车”,在山东省的人保、太平洋保险公司以“第一年400元、以后每年500元的标准,投保机动车交强险;最高保额112000元。”该车最高时速45公里/小时,充一次电可以行驶180公里左右;三轮电动车采取手把式、四轮电动车采取方向盘式,有三档(行驶、停止、倒车)。车辆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大部分驾驶人从事载客运输或接送小孩,其机件安全性能不符合GB7258的规定。

      目前,车辆有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从车辆实际特征、性能看,封闭的三、四轮电动车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关于“机动车”的定义,应当纳入机动车进行管理,即上道路行驶应当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安装机动车号牌,驾驶人应当具有相应的驾驶资格。

      市交巡警支队向上级公安机关提交了《关于封闭型三、四轮电动车车辆类型问题的请示》,前天收到答复:根据国家及公安部相关标准对于车辆类型划分的定义,请示所指封闭三、四轮电动车应属机动车范畴。但目前市场上销售使用的时风等品牌的电动车均不属国家机动车公告产品,不能登记上牌,在我省也无法投保,应依法取缔。近期,交巡警支队将会同经信、工商、质监等部门,追究擅自生产、销售此类产品者的责任,并开展针对性宣传,让群众了解电动车相关管理规定及无证驾驶无牌电动车的危害性,提醒群众不购买和使用无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车,不无证驾驶电动车。

      这位负责人说,对无证驾驶无牌封闭型三、四轮电动车车辆,交巡警将根据相关法律按机动车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果驾驶无牌的封闭型三、四轮电动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将按照机动车进行确定责任。这位负责人同时提醒市民不要乘坐无牌封闭型三、四轮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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