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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区部分路段将“限摩” 违规行驶将受罚
来源:东南网 许爱琼 蔡学伟 2010-9-20
9月25日起,莆田市中心城区部分路段将限制摩托车等车辆通行。交警部门已暂停办理中心城区五个街道户籍的摩托车挂牌,将对现有车辆所有人为五个街道户籍的摩托车免费换发城区通行牌,持牌摩托车可在市区未限制摩托车通行的道路上行驶。违反规定在限行道路上行驶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昨日,莆田市有关部门召开发布会介绍“限摩”实施方案。
据不完全统计,莆田全市登记在册的摩托车30多万辆,今年上半年又增加1.9万多辆。目前,中心城区登记在册的摩托车有3.9万辆,加上其他地区(含外省市牌照)的共有10万多辆摩托车在中心城区及周边骑行。中心城区机动化出行比例的大幅增长与有限道路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尤其是庞大数量的摩托车抢道争行、随意掉头、乱闯红灯、任意穿梭、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普遍存在,严重扰乱了市区交通秩序和运输市场,影响城市的形象和畅通,也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2009年,荔城、城厢两个区由二轮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总起数的62.3%,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64.3%。
据了解,为控制摩托车增长势头,莆田交警部门已暂停办理中心城区五个街道户籍(即车辆所有人为荔城区镇海、拱辰和城厢区龙桥、霞林、凤凰山五个街道办事处户籍)的摩托车挂牌,市公安局也于9月6日发出通告,即日起暂停注册登记。对现有车辆所有人为中心城区五个街道户籍的摩托车,交警部门免费换发城区通行牌(专属号段牌照),持有城区通行牌的摩托车可以在市区未限制摩托车通行的道路上行驶。已换发城区通行牌的摩托车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后则必须报废,不予延期使用。
附:“限摩”具体规定:
1.东园路、荔城路限制摩托车(含有城区通行牌的),禁行时间6:00至24:00。
以上规定东园路先行实施,荔城路(从荔城路与东园路交叉路口至荔城路与荔华路交叉路口)待道路改造完成后实施,具体时间以通告为准。
2.荔港大道全段、城港大道自荔园路交叉口至莆兴路(往火车站)交叉口路段限制摩托车在主车道上通行,只允许在辅道上通行(所经过桥梁按照交警部门划定的辅道通行)。
3.限制无城区通行牌的摩托车在中心城区主干道的文献路、莆阳路、天妃路、学园路、胜利路、八二一大街、延寿路;次干道的梅园路、凤凰路、南园路、南门路、北大街、古城街上通行。具体实施时间以通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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