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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摩托车酒驾有抬头趋势

时间:2016-3-23  文章来源: 中国网

  酒驾不仅严重影响着违法驾驶人自身的生命安全,更对他人的安全带来巨大隐患。2015年,淄博市共发生涉及酒驾的交通事故263起,占交通事故总数的12.64%,死亡人数占总数的16.92%。其中醉酒事故227起,占总数的10.91%,死亡人数占总数的13.43%。数字的背后,警示着人们要时刻绷紧“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弦。

  酒驾严查已成常态

  今天交警会不会查酒驾?不少爱喝酒的人,放下酒杯准备摸方向盘的时候,会心存侥幸地猜测,今天交警大概不会在路上查酒驾吧。

  事实上,这个问题在淄博早已不是个问题。据了解,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查处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交通违法作为常态化工作,对酒驾醉驾严管严查严处,始终保持打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的高压态势。交警支队不定期召开会议,对酒驾工作进行调度、通报、部署、督促,在全市营造了严查严处酒驾的工作氛围。同时,加大路面查处路段,每天组织警力,在重点路口、路段开展针对小型汽车、摩托车的酒驾、醉驾的早查、午查和夜查行动;周末和重要节假日期间,联合巡警、特警、治安、派出所等警种部门组织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查处酒驾专项行动,将交通违法消灭在萌芽状态。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交警支队在临淄交警大队试点成立由法制、交管、事故等部门组成的醉驾办案小组,专人专职负责办理醉驾案件,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农村地区及

  摩托车酒驾呈抬头趋势

  2011年,“醉驾入刑”实施后,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关注,由此对酒驾、醉驾带来的威慑力不言而喻。从淄博市的数据来看,“醉驾入刑”带来的现实效果明显,然而,农村地区和摩托车酒驾的数量又呈逐年上升趋势。

  据了解,2015年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查处酒驾7292起、醉驾598起。全市农村地区酒驾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比2011年“醉驾入刑”第一年上升16.7%、-7.2%、19%,除死亡人数外,总体呈现上升态势,其中除2013年三项指标下降外,其余年份均存在不同程度上升。

  2015年全市摩托车酒驾交通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分别比2011年“醉驾入刑”第一年下降6%、7.2%,死亡人数上升1.6%,摩托车酒驾事故占全年酒驾事故总起数的60%以上。

  交警对症“开药方”

  从近几年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查处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和发生的酒驾交通事故分析记者了解到,酒驾违法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从空间上看,除了城区主干道、娱乐场所和酒店集中路段较多外,酒驾违法有向城区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道路、乡镇道路发展趋势,由城市道路向农村道路延伸。农村地区偏远,地广路多,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薄弱,违法查处难度也进一步加大。从时间上看,除了13:00至15:00和19:00至21:00违法较多外,酒驾违法有向21:00至凌晨2:00和早间6:00至8:00发展趋势。

  针对上述特点,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加大管控力度,合理安排警力,在保证常规路段不漏管的前提下,重点加强对城区背街小巷、农村偏僻地区的摩托车、小型汽车、面包车等车辆的查处力度,全方位深入酒驾治理盲区,消除酒驾隐患。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太多血淋淋的现实教训。酒驾不仅对自身,也对其他交通参与者埋下了危及生命的巨大安全隐患。因此,驾驶人开车上路要时刻牢记酒驾危害,不能心存侥幸,真正做到拒绝酒驾,平安出行。(记者 崔晓蕾 通讯员 罗苓秋 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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