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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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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规则
(一) 参赛单位:
第四届“鑫源杯”全国摩托车越野大奖赛各分站赛获得入场券的选手、各地市摩托车运动协会、俱乐部车队、摩托车企业及个人爱好者。
(二) 参赛名额:
各车队报名参加各车型组的运动员人数不限,每车型组正式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为30人,报名超过30人即增加淘汰赛,少于12人则取消该组赛事(公开组除外)。
(三)竞赛项目:
1.进口组:不限排量,可改装。
(国产A组可兼项该组,同人同车)。
2.公开组:不限产地,不限排量,可改装
(国产A组、进口组可兼项该组,同人同车。)
备注:该组别报名参赛人数不足10人时,取消该组别比赛,改为表演赛,组委会给予1500元/人的交通运输补贴,退还报名费,免费提供食宿;报名参赛人数达到11-15人时,该组别比赛照常举行,前六名设奖;报名参赛人数
超过15人时,该组别比赛照常举行前10名设奖。
3.国产A组:只限国产车,250cc及以下排量,可改装。
(分组赛前30名进入A组决赛)
4.国产B组:只限国产车,250cc及以下排量,可改装。
(分组赛31-60名进入B组决赛)
5.2小时耐力赛:不限产地,不限排量,可改装,三人一组换人不换车。
(国产AB组、进口组、公开组可兼项该组)
6.障碍短道赛: 不限产地,不限排量,可改装。
(国产AB组、进口组可兼项该组)
(四)参赛资格:
1.参赛运动员年龄不超过42周岁;性别不限,参赛的运动员可以在国产、进口、公开、耐力、障碍赛五项中兼项,但仅限使用同一台赛车;以国产--进口--公开的顺序、仅允许低级别向高级别兼项。
2.参加2006年至2009年全国摩托车越野锦标赛任何组别进入年度前六、2010全国越野摩托车锦标赛分站赛任何组别进入前六的运动员参加公开车型组的比赛,并可参加耐力赛,但该车手参加耐力赛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0分钟。其他车手可参加全部5个组别的比赛。
3.第四届“鑫源杯”各分站赛获得入场券的选手直接进入对应组别的决赛。
4.参赛运动员必须参加中国摩协举办的赛前培训(关于竞赛规程、规则、安全等方面),获得c级参赛执照方能参赛。已获得执照的除外。
(五)竞赛办法:
1.各车型组均进行:自由练习、计时排位赛、决赛。国产组进行分组赛,赛事进行5圈,根据用时长短决定排列顺序。
2.各组别决赛时间均为20分钟加2圈。
3.计时赛发车顺序以运动员号码为依据,号码靠前者,出发在前。以报名先后,决定号码顺序。国产组决赛以分组赛成绩判定发车顺序
4.计时赛成绩为决赛选择发车位置的依据,如计时赛第一最好时间相同,则以计时赛第二最好时间为选择发车位置的依据。
5.国产分组赛,前30名(包括持入场卷直接晋级选手)进入国产A组决赛,31-55名进入国产B组决赛。 其余选手进行10分钟加2圈的复活赛,前5名进入B组决赛。
6.成绩评定:个人以圈数多者,名次列前;圈数相同,以时间少者,名次列前;圈数、时间相同,以计时赛成绩好者,名次列前。
7.耐力赛规则: 3名车手组队,采用“勒芒式”发车,轮换使用同一台赛车进行比赛,在指定的维修区进行休息、换人、加油,除发动机、车架不可更换之外,其他配件均可更换、维修,进出维修站需空挡熄火推行。成绩评定方式与个人赛相同。
8.障碍短道赛规则: 初选设置16组,每组参赛人数根据报名人数平均分配,每组只取第一名,产生16强;采取随机抽签方式分组,16强选手分成8组,两两对决,产生8强,以此类推,直至产生最后的冠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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