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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关于联合整治“摩的”非法营运的通告

本帖最后由 traner 于 2011-8-16 08:32 编辑

来源:江门日报     2011-8-15
  为进一步加强江门市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决定从8月15日至9月底在市区开展联合整治“摩的”非法营运的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使用摩托车(含三轮摩托车)在市区营运载客。

  二、禁止使用摩托车(含三轮摩托车)在车站、码头、医院、酒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侵占道路停车候客、盯人拉客、寻衅滋事。

  三、联合整治期间,对使用摩托车非法营运载客的,依法暂扣摩托车和罚款贰仟元;对在汽车总站、公汽公司中心站(旧车站)、轻轨江门站周边违法停放候客的摩托车,一律暂扣处理,对驾驶员组织专题教育,承诺不再参与非法营运和违法停车。

  四、联合整治期间,对“摩的”司机盯人拉客、滋扰市民行为,屡教不改的,由公安巡警、辖区派出所等部门重点教育。

  五、对拒绝、围攻、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联合整治行动结束后,相关职能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管理。

  特此通告。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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