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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后年起特区外号牌摩托车禁入中心区域

来源:汕头日报   林馥盛、郭媛  2010-12-22  
  汕头“治摩”行动的冲锋号全面吹响了。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汕头市中心城区综合整治摩托车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市近期将发布公告明确调整中心区域范围和禁止进入中心区域行驶的摩托车范围,并于2011年3月15日起,试行在中山东路(金环路以东路段)实施时段性交通管制,在规定时段禁止摩托车行驶。2012年 1 月 1 日起全面禁止特区以外号牌摩托车进入城市中心区域。市领导庄大军、苏耀光出席会议。

  实施“治摩”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人民出行环境、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顺畅所作出的重大决策。整治中,我市将按照《汕头经济特区摩托车管理规定》关于“政府大力扶持和发展公共交通”及“特区摩托车实行运行总量控制、逐步减少”的总要求,遵循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采取分类分步实施的方式开展综合整治摩托车工作。

  据悉,我市将通过对摩托车实施综合治理,努力实现“三个基本”目标:一是通过大力整治非粤D号牌摩托车,严厉查处摩托车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使路面“双抢”案件和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二是通过大力整治无牌无证(含超过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规定的电动或助力自行车,即实质上的轻便摩托车)、假牌假证和报废的摩托车,使交通安全秩序明显改善;三是通过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实现城乡公交发达,基本满足群众出行需要。

  副市长苏耀光对中心城区综合整治摩托车工作进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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