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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交警多项措施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违法行为

来源:北部湾东盟经济网      2011-2-13  
  根据《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桂林市永福交警大队将采取多项措施,从2月11日至27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摩托车道路通行秩序,提高摩托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实现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减少,因摩托车驾驶人交通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伤亡人数降低的目标。
  
  首先,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整治行动的正常开展,大队专门成立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长范华山任组长,教导员唐爱国任副组长,大队其他领导及各中队长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大队长张世杰兼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其次,加强重点路段的监管。大队将近期摩托车事故发生较多的地段及摩托车交通违法情况较突出的路段列入重点整治的范围,包括县道永融线、良永线,永堡线、永两线等路段,通过整治降低重点路段的摩托车事故发生率和交通违法率。

  再次,加大对摩托车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摩托车超员、无牌无证、遮挡号牌、酒后驾驶摩托车以及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上限处罚,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充分发挥永福县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的优势,指导他们参与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对乡镇、农村道路摩托车上路行驶的管控力度,

  最后,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为使交通安全宣传更具针对性,大队将选择摩托车肇事典型案例以及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县电视台及《今日永福》报予以曝光,同时将本县近几段时间涉及摩托车的重大交通事故和典型案例制作成板报在县客运站及乡镇进行循环展出,重点宣传摩托车交通违法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钟薇 李忠波 刘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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