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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积极推行摩托车挂牌销售工作

来源:四川新闻网    2011-4-20
  近年来,广元市朝天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摩托车已走进千家万户。目前,全区摩托车保有量达到11000余辆,驾驶人约9800人,并且这一数字仍在不断攀升。朝天交警大队在承担着全区最大车驾管业务量的同时,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摩托车挂牌销售工作为突破口,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全力打造便民、利民、亲民、爱民的公安交警“窗口”新形象。

  创新服务理念,深入调查研究。在前期筹备工作中,大队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摩托车挂牌销售工作。成立了由分局党委委员、分管副局长罗琦为组长,大队长李晓为副组长的摩托车挂牌销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大队民警深入摩托车销售网点走访调研摩托车挂牌销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走访摩托车销售网点15家。对辖区内各摩托车经销商的销量、资质、信誉及营业场所、员工人数、交通条件等情况进行多渠道、全方位的评估审查,并选定3家委托挂牌销售试点单位。大队车管所认真组织了人员培训、站点布置以及外观标识等前期准备工作,印发了摩托车挂牌销售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开展摩托车挂牌销售工作方案》进行具体部署,为挂牌销售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转变工作作风,精简办证流程。为实现“人民群众得实惠、销售企业拓市场、公安窗口树形象”的多赢局面,大队车管所精简了办证流程:由授权挂牌销售的摩托车经销商到交警大队车管所领取摩托车号牌(每批次领取的摩托车号牌数量最多不得超过10副,且上一批次牌照登记注册完后,才可申领下一批次牌照);授权挂牌销售的经销商销售摩托车后,协助购车人到税务、保险部门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及机动车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授权挂牌销售的经销商协助购车人持机动车销售发票、实车拍照、摩托车VIN号拓印号、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所有人的居民身份等相关资料,到大队车管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统一制作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发放给购车人;购车人凭相关资料到当地乡、镇财政部门申领摩托车下乡补贴。真正实现了销售、查验、上牌、照相、建档“一站式”服务。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阳光操作。大队切实做好与摩托车挂牌销售商的协议签订工作,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挂牌销售单位牌证领取和保管制度。将摩托车挂牌销售的业务流程、缴费金额、民警监督公示、申领机动车牌证须知等内容全部公开上墙。同时,大队车管所加强对摩托车挂牌售点的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指导和监管。采取事前查验以及事后审核、归档核查和日常巡查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防止出现为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等不合格车辆办理牌证和销售人员额外收取费用等违法违规问题,确保摩托车挂牌销售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凡监管中发现摩托车经销商存在服务不到位或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对其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挂牌销售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多渠道广宣传,营造浓烈氛围。为确保摩托车挂牌销售工作顺利实施,大队充分依托各主流宣传媒体、政府网站,深入各摩托车商家、乡镇、村组积极发放摩托车挂牌销售宣传资料900余份,加强对摩托车挂牌销售工作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带牌销售的意义,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消息。对各挂牌销售单位及时进行前期动员部署,统一悬挂“××县(市、区)公安局(分局)交警大队摩托车挂牌销售经销点”标识,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面知晓率,争取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这项惠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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