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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着力整治“四小车” 三轮、摩托将限区域通行

2011年04月25日  温州网
  核心提示:“四小车”综合整治是指,在保障车主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采取禁止、取缔、淘汰等方式,以及经济补偿、车辆置换和推荐就业等措施,对市区“四小车”进行整治,解决市区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的问题。

  【温州网·原创报道】4月25日,“城市转型发展破难攻坚大行动”动员大会在温州市人民大会堂召开。记者在会上获悉,温州将着力在今年5月至12月,对市区“四小车”进行综合整治。

  “四小车”是指,机动三轮车(包括电动三轮车、燃油三轮摩托车等机械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摩托车和人力客运三轮车。由于部分“四小车”驾驶莽撞、不守交通规则,经常会给我市原本就不太通畅的交通雪山加霜。因此,我市在开展城市转型发展破难攻坚的大环境下,《市区“四小车”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出台。

  所谓综合整治是指,在保障车主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采取禁止、取缔、淘汰等方式,以及经济补偿、车辆置换和推荐就业等措施,对市区“四小车”进行整治,解决市区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的问题。整治时间表如下:

  ·机动三轮车

  2011年6月1日起,禁止全市企业、商家生产和出售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标准的机动三轮车(包括电动三轮车、燃油三轮摩托车等机械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市区严禁机动三轮车上路通行和非法营运。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2011年6月1日起,市区禁止无牌残疾车、外地残疾车上路及非法营运,禁止市牌残疾车非法营运。

  ·摩托车

  今年6月1日起,市区中心城区部分路段将限制摩托车(执法、抢险、邮政车辆除外)通行,对闯禁摩托车进行严管。市区牌照摩托车停止报废更新(执法、抢险、邮政车辆除外),市牌、A牌摩托车报废、转出和被盗走追回的不予更新,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年限的,一律按规定报废,不再予以报废更新,对牌照予以补偿。

  ·人力客运三轮车

  2011年6月1日起,在市区中心区域视情限制人力客运三轮车通行。通过经济补偿、转行转业等综合措施,对市区交通管制区域内的有牌照人力客运三轮车进行回收淘汰,对无牌无照的予以坚决取缔。年底之前市区管制区内禁止人力三轮车通行。

  有关”四小车“的各项整治细则、限制区域以及实施方法,温州网将继续关注,并及时予以公布。(记者 戴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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