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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交警支队:使用假证驾驶摩托车被拘15天

来源:吉林新闻网    2011-7-21
  为严厉打击驾驶两轮摩托车实施抢劫等违法犯罪案件,更好地发挥“一警多能”的管理效能。长春市交警支队决定从7月16日至26日,对两轮摩托车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长春市交警支队经开大队仅从17日至20日,就对10名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人员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并暂扣摩托车17台。

  使用假证还诬陷交警

  据城市晚报报道,20日,在长春市交警支队经开交警大队,数名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人员正在接受交警询问。这时一名使用伪造摩托车驾驶证的男子滔滔不绝地在和交警辩解,“我的摩托车驾驶证是在松原考的,我不知道为什么信息是假的。”这名男子自称叫孙荣泽,可是交警在对其提供的驾驶证号码进行网上查询时发现,使用该驾驶证号码的驾驶人员姓张。而孙荣泽身份证上的名字则叫孙井江。

  而在采访中,有意思的事情发生了,孙井江在出示驾驶证后,趁交警不留神,又将驾驶证放回衣袋中,并声称驾驶证被交警弄丢了。最后在交警的询问下,他不得不将驾驶证拿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人使用的是伪造的驾驶证,要按无证驾驶处以15日拘留。”经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赵大鹏介绍。

  无证载人被拘留

  “早晨我载着父亲去临河街的农行,从园丁花园出发,也就开了500多米就被抓了。”无证驾驶人员范某说,摩托车是他父亲的,他父亲有摩托车驾驶证,他当时就觉得自己虽然没有驾驶证,但驾驶技术要比父亲好一些,“我没想到无证驾驶的后果这么严重,要是知道,绝对不会冒险的。”范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非常后悔。

  于某有驾驶大型车辆的B型驾驶证,于是他怀有侥幸心理,一直都没有考取正规的摩托车驾驶证。“像他这样的情况,要处以500元罚款,扣12分,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赵大鹏介绍。

  集中整治摩托车各类违章

  赵大鹏说,按照长春市交警支队的工作指示,经开交警大队已经全员上岗,对摩托车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无证两轮摩托车的当事人,一律拘留。对无号牌上路的一律暂扣车辆。对编队行驶的两轮摩托车要进行制止。另外,对在道路、公共休闲广场进行飙车的将组织警力进行围堵、查扣、处理。

  据了解,经开交警大队仅从17日至20日,就对10名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人员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并暂扣摩托车17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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