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济南历下法院两起摩托车醉驾案同日宣判

来源:山东法制报    2011-8-2
  8月1日上午,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先后开庭审理两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一审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被告人国某犯危险驾驶罪一审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现年21岁的李某系贵州省普安县罐子窑镇红卫村村民,现暂住济南市历下区姚家庄。5月10日16时30分许,李某无证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沿济南市历下区茂陵山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茂陵山路时,适遇郭某站在路边,李某驾车将郭某撞倒,造成摩托车受损,李某、郭某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案发后,经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抽血检验,李某的静脉血中检出乙醇成分,系醉酒状态。

  现年26岁的国某系济南市某菜馆厨师。5月14日22时30许,国某持准驾车型为C1的驾驶证,醉酒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济南市历下区东关大街时,与停在路边的一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二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案发后,经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抽血检验,国某的静脉血中检出乙醇成分,系醉酒状态。

  庭审中,二人均后悔不已,认罪态度较好,主审法官依法从轻作出以上一审判决。(本报记者 杜海英 通讯员 刘科 晓学)
扫描二维码关注e摩微信公众号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