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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整治风暴”席卷宜昌城

来源:三峡新闻网—三峡晚报   申明 刘孝斌 2011-12-5
  3个月前,摩托整治行动在宜昌城区全面展开,截至目前,整治行动仍在继续,且力度未减。

  早在2004年8月,为维护宜昌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局面,减少交通事故,宜昌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宜昌市中心城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禁止非西陵、伍家岗区籍号牌的摩托车 (运输农副产品的除外)通行。2009年4月,再次发布《关于重申宜昌市城区对部分车型禁止通行的通告》,重申禁止通行的路段、车型。

  今年8月底,与新一轮摩托车整治配套的全新疏导措施同时实施:交警部门宣布,9月1日以前购买电动车的车主在今年10月1日以前申办牌照,9月1日以后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在1个月内申请办理牌照,而9月1日以后购买的超标电动助力车则不予办理,不得上路行驶。

  这场宜昌城区最大规模和力度的摩托车整治,给生活带来怎样的改变?目前,街头的摩托车是什么情况?社会各界有什么建议和看法?近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记者走访

  上牌后踏实多了

  马先生是江西人,已来宜工作多年,家住杨岔路二水厂附近,在白龙岗上班,以一辆踏板摩托车代步。以往上班时,他都是先上东山大道,然后拐上胜利四路,最近一年多来,因为摩托整治越来越严,上下班时只好四处绕行。

  “有一次我回家时,因东山大道与港窑路交会处在查摩托车,只好绕行至城东大道、中南路回家。”说起上下班的经历,马先生颇感无奈。

  李先生的选择则比较理智。

  李先生住在黄河路,在胜利四路上班,因没有直达的公交车,在今年10月份,他买了辆电动助力车代步。

  “摩托车上不了牌,轿车买不起,坐公交车太麻烦,最后只好买了可以上牌照的电动助力车。”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是10月28日买的电动助力车,在10月30日上牌照限期的最后一天,排队上了牌照。

  “上牌照花了290元,70元是牌照钱,220元是交强险。”李先生说,有了合法证件和交强险,骑上路时心里踏实多了。

  摩托整治将持续

  “摩托车整治将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交警部门相关人士介绍,今年8月底、9月初,随着宜昌市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城区开始了新一轮的摩托车整治。

  从目前情况来看,和以往的整治行动相比,此次持续时间、规模、力度都是有史以来最大的。

  西陵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整治初期,该大队辖区每天查扣各类摩托车达200辆以上,进入11月以后,经过前期整治和电动车上牌等渠道的疏导,摩托车查扣数量明显下降,目前每天为30辆到40辆左右。

  据统计,摩托车违法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摩托车违反禁令标志、冲闯红灯、无牌无证驾驶、未戴头盔等。

  这位负责人表示,从目前来看,摩托车整治对于维护城区道路畅通、减少交通事故等方面,已有了积极的作用,根据要求,此次摩托车整治将继续保持力度,维护摩托车整治成果。

  可从销售源头抓起

  对摩托车整治,网友“小花”的观点颇具代表性,“5月1日刚买的48CC发动机的摩托车,但规定说不能在宜昌城区跑,工薪阶层为了上班方便才骑摩托车,为何不让走?既然商家可以卖,为何市民买了不让上路?”

  “禁、堵,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对摩托车整治,市民彭先生认为,摩托车不能上牌照,不能上街行驶的规定,有人并不知道,在规定出台前已买了摩托车的人,应该怎么办。另外,电动助力车的速度也很快,很多车祸也与它们有关,为何电动助力车没被禁止;同时,摩托车不让走,宜昌的公交系统并不完善,加上地形问题,骑自行车太累,等于变相鼓励买汽车,可能会造成城区交通更拥堵。

  彭先生认为,应从卖摩托车的源头抓起,应和买汽车时一样,先考驾驶证,摩托车必须交纳保险,加强管理,就算是要禁止,也应该像电动助力车一样,给一到两年的缓冲期,而不是一刀切。

  马先生也认为,应从卖摩托车的源头抓起,而不是只管骑摩托车的。

  创新摩托车管理

  湖北前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靖,在今年举行的第二届三峡法制论坛上,写下了《谈谈加强城市摩托车管理》。

  李靖说,他代理过很多交通事故案件,其中一半的案件都和摩托车有关,而每个与摩托车有关的交通事故,现场大多很惨烈,当事人重伤或死亡的严重后果,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情景令人痛心。

  李靖认为,摩托车出事故原因很多,最主要的是摩托车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是城市交通管理中的顽疾,摩托车闯红灯、闯双黄线、随意掉头等行为随处可见。同时,驾驶人安全意识差,不少人看不懂标志、标线,不知道不同路段的行驶速度,不懂得载人的规定,且飚车现象突出,危害很大,发生事故后易逃逸。与此同时,部分商家受利益驱动,生产不合格、二手摩托车投放市场,造成“病车”、“坏车”上了街头。

  “城市交通管理,尤其是摩托车的管理,是考验城市管理者智慧的地方,应加强和创新。”李靖建议,摩托车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应成立多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考虑公安、行政执法、邮政、快递、供水、供气、残疾人等特种行业(人群)使用摩托车的规定;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打击摩托车违章、非法营运等,强制报废(收缴)到期报废仍在使用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的摩托车,不断减少摩托车的实际保有量。同时,对违法违规摩托车的处理,统一执法程序和处罚标准,文明执法,防止出现“三乱”行为。

  李靖表示,不按规定购买交强险,也是摩托车交通管理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我代理过的一起摩托车相撞事故中,因两辆摩托车均未购买交强险,看着因无钱医治,至今仍躺在床上的伤者,我觉得更应该加强摩托车的管理,尤其是事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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