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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集中整治汽车喇叭乱叫、三轮摩托车乱跑等现象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郑松波 2011-12-8
  郑州市集中整治“汽车喇叭乱叫、三轮摩托车乱跑”等现象

  对机动车违法鸣笛和违规安装警报器的,交警部门将从严处罚

  昨日,郑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畜力车、机动三轮车闯禁行和机动车鸣笛及违规安装使用警报器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行动。从即日起,郑州市将对上述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展开集中整治。

  按照方案要求,交警部门将重点查处在禁行区域内主干道、火车站地区、二七商圈、各长途汽车站、各批发市场、各出入市口周边道路上行驶的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畜力车、机动三轮车(含电瓶观光车、老年代步车)。

  在查处上述车辆时,交警部门必须遵守“六个一律”的原则。即: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的,一律处以14天的行政拘留,并罚款1500元;对闯禁行的,一律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对车辆无牌的,一律滞留车辆,罚款200元;对车辆无合法来历证明的,一律不得放行;对机动三轮车,一律强制拆除顶篷;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等妨碍警方执行公务的,一律从严追究。   

  虽然郑州市早已禁鸣,但是一些特权车辆,违法安装怪音喇叭、警报器的情况比较突出,此次行动对这些行为也将进行重点整治。

  方案要求,出租车、进出市区的长途客车、专业搬家车辆、运送垃圾的车辆、市区外线路行驶的公交车辆,一律在指定位置安装禁鸣开关,在市区内行驶时,一律要关闭开关。在市区线路行驶的公交车辆,一律要将喇叭拆除。

  对机动车违法鸣笛和违规安装使用警报器的,交警部门将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固定鸣笛证据,从严处罚。同时,市政府还要求,对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汽车、搬家车、垃圾车、军车、武警车、警车、急救车、工程抢险车、公务车等,除了处罚以外,还要分别抄告车辆所属部门,由车辆所属部门对驾驶员进行内部教育和处罚,处理情况要向交警部门反馈。

  另外,市属医院急救中心的救护车凡安装有怪音喇叭的,必须在一个月内拆除。对于省属医院,所在辖区的交警大队要同医院协调拆除怪音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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