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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取缔营运三轮车

来源:菏泽日报   臧耀红 2012-3-21
  对营运三轮车上路载客给交通秩序管理带来困难,造成交通事故隐患非常关注。山东菏泽市政协委员乔勇燕在政协提案中提出,目前,从事营运的三轮车有燃油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各类原装电瓶三轮车等车型,大部分营运三轮车技术标准不严格,安全系数低,驾乘人员安全意识差,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影响交通秩序,影响市容市貌,因此,建议取缔。

  提案建议,取缔营运三轮车要综合治理,多管齐下。建立政府牵头,集安监、工商、税务、民政、人社局、残联、新闻媒体等单位组成的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营运三轮车从业者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其了解非法营运的危害,向车主发放宣传单,召开取缔客运三轮车听证会,动员车主服从大局,做好退出运输市场的准备。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让群众普遍了解营运三轮车上路造成交通安全隐患的危害性。同时,要大力发展公交,便民利民。政府要加大公交客运的投入,对现有公共交通体制进行改革,调整优化公交线网,提高线网覆盖率。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共交通资源,对流量较大的线路,增加车次,缩短乘客等车时间;对流量较小的线路,延长运行时间;对重复线路合理规划,提高运营效率。切实满足城区居民出行交通的需求,使市民出行更加安全、高效、舒适、便捷,从源头上切断营运三轮车的生存空间,有效杜绝非法载客问题。

  提案说,对目前我市从事客运三轮车的经营者,符合低保条件的,由所在社区、民政部门负责从速办理低保手续。对没有工作单位或本单位无安置能力且生活确有困难的,有关部门帮助他们就业。对在交通、交警、残联等部门办理号牌证、营运证等有效牌证的客运三轮车,分别按健全人和残疾人客运三轮车标准予以回收 (车价由市物价局核定)。无证的客运三轮车非法经营的予以取缔或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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