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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装增光器 拆你不商量

来源:宿迁新闻网           201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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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晚,机动车远光灯会把迎面而来的人刺得眼花缭乱,一些车主因违规使用远光灯常常遭到市民的非议。昨天,一位摩托车主竟然在自己的摩托车上安装远光灯增光器,被交警依法查处。

  8月19日上午7点多钟,一辆摩托车在行驶至市区青年岗附近,因涉嫌交通违法,交警责令车主停靠路边接受检查。执勤交警在对摩托车检查时,发现摩托车上安装一个盒状设置,几经辨认才发现,这个盒子原来是摩托车远光灯增光器。“我经常夜晚骑车出门,感觉远光灯不怎么亮,就自己装上一个增光器。”车主介绍说,他光知道四个轮子的车子对使用远光灯有要求,并不知道摩托车上也不允许擅自安装增光器。

  交警当即拆除该摩托车上的增光器,鉴于摩托车主能够积极配合交警处理,上述增光器被拆下没收后,交警免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按照规定,擅自在机动车上安装远光灯增光器,可以处以200元罚款。”交警介绍说,有的小轿车车主为了使自己的爱车远光灯更为耀眼,往往会在车上安装两个增光器,对此,他们表示发现一个拆除一个,并对当事人依法处罚。

  据介绍,增光器是一个控制盒,通过增压达而到增亮目的。一般增光器可以把电压从12V增大到16V,使用过程中容易烧坏灯泡和灯罩。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在开启路灯或者其它照明较好的道路上行车,不应开启远光灯,开启远光灯的车辆应该在会车前150M之前切换至近光灯。日常生活中,虽然不切换灯光的不良影响大家心知肚明,但是仍然有人不顾他人感受执意使用远光灯行车,他们也许认为只要自己能看清对面来车,就不会出现危险。因为当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方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驾驶员如同闭眼开车,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的来车观察能力大大下降,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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