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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全包裹电动三轮车管理陷尴尬

时间:2013-03-26  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提要]2012年初,一种全包裹的三轮电动车开始出现在南昌市大街小巷。南昌雨水较多,全包裹的三轮电动车凭借能遮风挡雨、后方能乘坐两名乘客等优势获得市民认可。不过交警表示,今年3月1日实施的《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驾驶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违法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三十元罚款,不过具体如何处罚全包裹电动三轮车却并没有明确,同时,交警部门执法力度有限,对处罚全包裹电动车显得有些尴尬。

   【电动车时代网】2012年年初,一种全包裹的三轮电动车开始出现在南昌市大街小巷。南昌雨季较多,这种车凭借能遮风挡雨、后方能乘坐两名乘客等优势获得市民认可。

    有交警称,市民只看到了全包裹三轮电动车的“优势”,其实这种车辆存在安全性差,驾驶员视线差等劣势。同时,全包裹电动三轮车车辆不在南昌市准予上牌的车辆名录中,违法上路将面临车辆涉牌涉证违法的处罚。

    不过交警表示,3月1日实施的《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驾驶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违法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三十元罚款具体如何处罚全包裹电动三轮车确实有难点。全包裹三轮电动车的合格证表明其属于非机动车。因此,如按《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执行,交警部门执法力度有限,对处罚全包裹电动车显得有些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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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销20辆不是问题”

     全包裹的三轮电动车凭借能遮风挡雨、后方能乘坐两名乘客等优势获得市民认可。经销商称,月销20辆不成问题。

  南昌雨水较多,全包裹的三轮电动车凭借能遮风挡雨、后方能乘坐两名乘客等优势获得市民认可。

  3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南昌市司马庙立交桥旁抚河中路,一条百米不到的距离零零落落分布着六七家销售电动车的商家,其中有5家在销售全包裹电动三轮车的商家,并且每家都有顾客在询问全包裹电动三轮的情况。

  “你放心,这种车辆好就好在能遮风挡雨,你是用买摩托车的钱享受到了轿车的功能,而且现在交警也不会管,只要你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面对记者询问,驾驶全包裹电动三轮车行驶在道路上,是否会被交警“抓”的问题,一名销售商眉飞色舞地介绍。

  据这名经销商介绍称,他的全包裹电动四轮车要16800元一辆,三轮的也要13800元。虽然价格较贵不过销量很好,春节至今已经销售了70多辆此类车,并且交警部门对这种车管得少。

  按这名经销商的说法,基本没有管。

  这名经销商的说法被已经购买了全包裹电动三轮车的李先生证实。

  正在此处选购电动车配件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两个月前他购买了一辆全包裹电动三轮车,至今没有交警拦过他的车。准备购车的时候他也有顾虑,询问几名已经购车的朋友后,发现交警确实对这种车辆没有过多询问,也就购买了一辆接送小孩上下课,并且活动半径也逐渐加大。

  同时,李先生告诉记者,南昌市雨季太长,全包裹电动三轮车在刮风下雨的时候使用,的确有优势。

  另一名电动车经销商称,全包裹电动三轮车价格跨度比较大,便宜的仅5000多元,贵的接近两万,不过功能相差无几,只是外包裹材质、内空以及车辆宽度长度有些区别,她去年夏季开始销售全包裹电动三轮车,每个月销售20辆不成问题,目前没听说有顾客的车辆被交警暂扣。

  都属于超标车辆

  有业内是人士表示,南昌市街头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远远超出国家规定。有经销商称:“有些全包裹四轮电动车重450公斤。”

  10多年前,因南昌市“控摩”等原因,大量市民将目光投向骑行不用驾驶证、不用行驶证的电动自行车,随后南昌市的电动自行车逐渐增多。

  其间,南昌市政府部门曾多次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整治,并采取超标电动自行车不能上牌等措施整治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行为,不过目前南昌市街面上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有增无减。

  早在2011年,南昌市摩托车俱乐部负责人王乃纲表示,南昌市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车约有15万辆,这个还只是保守数据。

  有业内人士表示,南昌市街头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远远超出国家规定的——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有些电动自行车是车辆整体重量超标,有些则是速度超标。此前因南昌市没有及时出台相关管理条例,使得超标电动自行车泛滥,如今全包裹电动三轮车呈日渐增长的态势,同样存在超标的问题,如果其又步超标电动自行车后尘,管理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是否正如这名业内人士所说,全包裹电动三轮车存在超标的情况。

  3月21日,记者在南昌市司马庙立交桥旁抚河中路暗访时,一名经销商告诉记者,每一辆全包裹电动三轮车出厂时车速都限制在时速20公里范围内,但每辆车都有一条限速线,只要将限速线剪断,时速可达40公里。

  这种车刮大风的时候在八一桥上行驶会不会被吹翻?“有些全包裹四轮电动车重450公斤,只要不刮飓风就没问题。”这名经销商以调侃的语气回答道。

    交警执法陷尴尬

    交警称,全包裹三轮电动车的合格证表明其属于非机动车,因此,交警对如何处罚全包裹电动车显得有些尴尬。如按《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执行,交警部门执法显得有些尴尬。

    在全包裹电动三轮车销售处,一名已经购买车辆的消费者告诉记者,虽然这种车辆如汽车般能遮风挡雨,但其和汽车比还是有不少差距,如驾驶室空间比较小,可视范围小以及后视镜设置方面都有缺陷,开这种车辆尽量不要超速,很危险。

    记者打开车门坐在驾驶室位置上,车内有方向盘、仪表盘、油门、挂挡杆以及手刹等汽车具有的设施。记者发现驾驶室空间确实小,脚能磕到前仪表台以及坐姿差等问题。

    同时,该车驾驶室具有汽车最基础的配置,如果没有经过培训,很难熟练掌握驾驶该车。

    南昌市一名交警称,市民选购全包裹电动三轮车时,只看到了它的优点,其实这种车辆存在安全性差、驾驶员视线差等缺点。同时,驾驶全包裹电动三轮车和骑行普通电动自行车还是有区别,就如持有汽车驾驶证不能驾驶摩托车,持有两轮摩托车驾驶证不能驾驶三轮摩托车一样,因路感的判断以及对车辆宽度的判断都有本质区别。

    如果市民在没有驾驶经验的情况下就将限速线剪断增加速度的话,无形中增加了车辆行驶时带来的安全隐患。全包裹电动三轮车车辆不在南昌市准予上牌的车辆名录中,违法上路将面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涉牌涉证违法地处罚。

    不过,另有交警表明,具体如何处罚全包裹电动三轮车确实存在执法难点。3月1日起实施的《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驾驶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违法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三十元罚款,而全包裹三轮电动车的合格证表明其属于非机动车。因此,交警对如何处罚全包裹电动车显得有些尴尬。

    而业内人士称,现在道路上的全包裹电动三轮车越来越多,如果相关部门不尽快出台管理条例,全包裹电动三轮车的优势是两轮电动自行车无法比拟,此类车辆将会越来越多。

    上饶已出台相关规定

    2012年6月,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台了针对三轮电动车上路行驶的告知书,依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三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管理范畴。

    2012年6月,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出台针对三轮电动车上路行驶的告知书,依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三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管理范畴。另外,依据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和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

    另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02号令)第九条第四、第五款中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情形: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综上所述,您驾驶的三轮电动车不符合办理注册登记条件,故不得上道路行驶。

    这份告知明确将三轮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让交警在执法中有法可依。据了解,其他省份同样出台了严禁三轮电动车上路的规定。

    另据记者了解,南昌市目前仍未出台针对三轮电动车的规定,这让交警在执法中遇见到了难题。

    南昌市一名交警称,有时候执法比较为难,有些电动三轮车车主被查后,会掏出销售发票和厂家的“合格证”,表示合格证都有了,怎不能上路行驶?很多时候交警也能劝说其今后不能上路行驶,不过效果不明显。

    据了解,国家目前尚未制订电动三轮车相关质量标准,很多都是地方标准并取得合格证。有专家希望南昌有关部门能尽快出台针对全包裹电动三轮车管理规定,不让南昌市街头此类三轮电动车会越来越多,给原本拥堵的南昌交通增添的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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